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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桃園市府務必督促四維國小依法解聘體罰恐嚇羞辱學生的老師,並追究該校袒護失職之責



 桃園市府務必督促四維國小依法解聘體罰恐嚇羞辱學生的老師
並追究該校袒護失職之責
今日(9/23)蘋果日報報導「掃帚阿魯巴示範處罰 師遭認定體罰建議解聘」,所指稱的男姓教師任職於桃園市四維國小。去年擔任三年級班導師時,竟用掃帚穿過男童胯下並猛力往上提,並說『以後大家犯錯就是這樣處罰』,全班學生哄堂大笑,導致男童下體挫傷及心理嚴重受創。
鍾師又威脅男童『只要爸爸媽媽去學校找他,就會再處罰一次』,男童不敢告訴父母此事,直到轉學後才鼓起勇氣向母親吐露。為了不讓其他孩子繼續受害,家長積極向校方反應並要求召開教評會,校方卻回應『校園和諧最重要』『親師溝通有狀況,非體罰罷凌案件』拒絕介入,直到家長透過人本發文向桃園市政府檢舉,才勉強依法聘任校外性平調查委員展開調查。
調查小組訪視該班四名學生與相關人士,並調閱聯絡簿與監視錄影畫面後,於調查報告上載明該師有體罰(打手心及用鐵尺彈男童頭部)、不當管教(要班長帶男童之學務處及拿剪刀威脅要剪男童生殖器),並且認定該師確曾在1061218日要求男童站在白板前,以掃把從男童正面下體穿過,並將男童托高之行為。調查委員認定該師顯然違反教育基本法8條第2項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以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之規定,鍾師之體罰行為已屬於教師法14條第1項底12款『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建議學校應召開教評會依法解聘。
無奈,即使調查報告明確建議解聘,以及調查過程中四名學童中有三個都說自己常被老師打手心,桃園市四維國小教評會仍執意護航毫無悔意的鍾姓男老師,以『只是開玩笑』、『中年級學童心智不夠成熟才無法接受』、『2年就退休了,解聘將一無所有』、『他很在乎錢,考績丙等沒獎金很嚴重』、『這個班上問題學生很多,他只是管秩序』決議進入輔導期。校長更特意約談男童媽媽說:『你要懂得站在多數老師的立場想想』。
更荒謬的是,面對教育局退回決議、鍾姓老師四處抹黑男童亂脫褲、品性壞,換取家長連署支持,甚至覺得委屈『主動』向媒體爆料。面對媒體,校方竟仍振振有詞的回應媒體說:『這名48歲男教師已任教職23年,在學校任職期間表現很正常』、『與會的學校老師考量男老師還有2年即可退休,解聘將一無所有,因此建議做出列為被輔導教師、職等不跳級、考績列丙等處分』。
做為男性,鍾師肯定知道『用掃帚穿過下體』的疼痛感及高度羞辱感,所以才會這手段來告誡學生不可犯錯,『只是開玩笑』完全是學校推托護航之詞。
請桃園市政府要務必督促該校儘速依法解聘體罰恐嚇羞辱學生的鍾姓老師,還給學生安全的受教環境,並追究校方袒護失職之處,依法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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