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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9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杜絕體罰,落實教育,2016校園體罰問卷報告記者會

   
20161019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杜絕體罰 落實教育
2016校園體罰問卷報告記者會

2006年我國修正教育基本法,宣示不得對學生為任何體罰;2014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宣示我國實施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健全兒少身心,保障兒少權利,建構一個「無暴力的教育環境」,是兒童身心能獲健全發展的重要前提。為此,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也在2006年出版「正向管教法」,協助老師戒斷體罰,摒棄負向管理管教。
然而,在這些宣示下,台灣國中小校園到底改變了多少?兒童人權已經可以在我們的校園裡得到明確的保障,合理的尊重了嗎?

從今年的問卷報告,以及2012年全國校園問卷報告的對照,我們發現:

一、校園體罰
    (一) 今年有三成五的國中生(35.4%)與二成七的國小生(27.8%)在學校被體罰。國中體罰率比2012年升高將近5個百分點。國小體罰率上升近3個百分點。
    (二) 有二成的國中生、一成的國小學生仍被罰交互蹲跳、起立蹲下等這種可能會導致生命危險的體罰動作。
    (三) 有高達九成的國中小有體罰的現象,相當於體罰幾乎是我國每個校園裡皆可目睹的普遍狀況,縱使只有零星老師進行體罰,體罰的威脅仍存在幾乎每一所學校裡,零體罰完全沒有真正落實於校園。

二、不准下課
    (一) 今年有高達八成的國小學生有被罰過,或看過同學被罰過不准下課。有超過4成的國小學生曾被處罰過不准下課。
    (二) (二)全國有超過一成的國小學生被罰過整天不能下課。而有超過3%的國小學生被罰超過一個禮拜整天不能下課,相當於我國約有三萬多個國小學生曾被罰一個禮拜以上「整天不能下課」,且竟然有超過九千個國小學生是被罰整學期「整天不能下課」。
    (三) 全國被罰不准下課且不能上廁所的國小學生的比率有1.6%,相當於全國約有19千多個國小學生是被罰不准下課也不准去上廁所;全國有23.59%,相當於29萬個國小學童不准下課也不能離開位置;有23.59%,相當於34萬多個學童被罰不准下課而且不能跟同學說話。

三、假教育之名之各種校園處罰
    (一) 有二成七的國小學生、二成二的國中學生看過同學或自己被罰過連坐罰。
    (二) 有二成七的國小學生、有二成五的國中生看過同學或自己被罰坐在特別座。
    (三) 有二成四的國小學生、四成七的國中學生看過同學或自己被罰過自述書、悔過書。
    (四) 有七成五的國小學生、五成八的國中學生看過同學或自己被罰過罰寫。

四、言語暴力
    (一) 26.72%的國小生、21.2%的國中生聽過老師說貶低、罵人的話。
    (二) 11.6%的國小生、17.3%的國中生聽過老師罵過「白癡、智障、笨、豬、廢物、腦袋裝屎、聽不懂人話、丟臉、豬狗不如等」貶低能力的話。

上述這些發生在校園裡,對待學生的行為,都是侵犯兒童人權,甚至構成傷害、兒虐、私行拘禁、公然污辱等犯罪行為,這些都不是教育,不論以何種名義。

2006年立法後體罰率明確下滑的跡象,足以證明在立法禁止體罰後,很多老師是願意捨棄體罰,也具備了不倚賴體罰的能力。然而,今年對照過去幾年的體罰率可發現近幾年體罰率竟然逐步上升中。當大部分的老師可以辦到「不體罰」,然仍然放任少數違法、不適任者混身其間,不僅違背立法保護兒童人權的美意,更打擊了守法、守專業倫理的教師的尊嚴。我們認為,該是認真重視,處理違法的時候了。

沒有一種教育能以侵犯未成年者的身體權、尊嚴、遊戲權的方式行之。

兒童人權不能退讓,教育環境不能沉淪,為此,我們要求:

一、立法禁止體罰已經十年了,教育部該提出落實零體罰的對策,推廣教師實行正向管教,而不是只是在體罰個案發生的時候發公文處理而已。

二、對於少數執意體罰的老師,應修改教師法及其他處理不適任教師處理之相關規定,教育部應明快處置,訂出處理流程與辦法,並解聘已觸犯傷害、兒童虐待之不適任教師,不應包庇、拖延處理。

三、對於放任校園體罰的校長、主任等,教育部應研擬懲處規定,嚴懲包庇體罰的不適任校長、主任。


四、教育部訂立之學校訂立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中所列教師得採取之管教手段,有諸多侵兒童人權,給體罰留後路等的規定,如站立反省(罰站)、靜坐反省(不准下課)、調整座位(特別座)、體能活動(變相體罰)等,應予刪除,才能真正落實零體罰,符合兒童人權公約之人權標準。

五、使用罰寫的情形,國際上已有諸多檢討。我們呼籲教育部應正視此一問題並主動研究,對外說明。


六、下課、休息、遊戲,是學生的基本生理需求,也是兒童人權公約保障的基本權利,教育部應明令老師不得以「不准下課」處罰學生。

留言

  1. 各位人本基金的人員,您們好:
    關於近日新聞指稱“教師不讓學生下課”是變態行為,實在是深表遺憾。本人任職於國小單位,若學生沒有犯錯,相信不會有老師會禁止學生下課,因為學生下課的時候,老師亦是休息時間,讓學生在教室罰站還要將部分精力放在學生身上,已經站了一節課的老師,不得已是不會如此做的。學生犯錯不該罰也不能罰嗎?相信您不敢說“不用罰”,所以,重點是在於罰什麼?才不會引起爭議。從幾年前起,傳統的以棍子處罰已不被接受;到近年,罵嚴厲些也被家長投訴;到現在,面壁思過(罰站)竟也變成會被投訴。不能打、也不能罵,所以只好以剝奪學生的福利作為處罰的方式,讓學生站著思考自己的行為,這樣比起打罵已經算是比較和緩的了,結果這樣也被投訴。又要馬兒好、又不給管教!?只是禁止下課這樣程度的處罰,就拿出來大作文章,那以後老師要如何管教學生?
    老師的處罰方式,不外乎:體能訓練、說道理(稍微嚴厲就是你們口中的“罵”)、剝奪學生福利、罰寫作業、罰站。若將人本精神無限上綱發揮到極致,那上述所有的處罰每一項都可以是不合理、都可以找到反對的理由、都可以被大作文章以及訴諸媒體投訴,那我們教師還要如何管教學生?這樣把教師的管教權逼近到零點,難道對教育是好事嗎?是您們所樂見的??
    在我教書那麼多年,大多數的學生都是表現不錯的,當學生犯錯時,我絕對都是先好言相勸,說之以理、動之以情,大多數學生也都能改進行為、調整良好。不過,在每屆學生當中,幾乎都一定會有較不守班規的學生,學生之間的行為很容易互相受到影響,當有一個人能違反班規、能不守秩序、能不寫作業而老師卻不會處罰時,這時其他學生一定會覺得為何自己要遵守規定,於是部分學生也就會開始模仿相同的行為。此時,若說道理就能改變行為,那任何一個老師都會很高興,但往往每班都會有少數學生不是說說道理就能改變其行為的,這些行為有時是不寫作業、欺騙師長,有時甚至是霸凌、偷竊、性騷擾,當這些學生屢勸不聽時、明知故犯時、已經嚴重影響到班上其他同學的受教權時,難道不能用比較嚴格的方式來管教嗎?當說道理已經很多次效果已不彰、當所有比較能引起這些行為不當學生去重視的處罰,全部都不準老師來做時,那我們要如何去調整他的行為?也許,有些人本專家會說:那就有耐心的一直道德勸說,直到他改進為止……。但在班上不是只有對這一位學生有責任,教師一天的事務非常繁雜,對其他的學生仍有非常多的事情要協助與解決,此時若有較嚴格的管教方式(初步的說道理都已經讓學生錯在哪裡)能讓行為不當者去修正行為,那為何不能用呢?讓學生理解錯的原因後、又能修正行為,能夠更加進步,那不是才是最重要的嗎?
    而且,媒體在報導前,有去查那些被罰不能下課的學生,是什麼原因被罰的嗎?他們只是犯了一點小錯、還是因為屢勸不聽才被罰的呢?如果犯了一點小錯,就會被罰禁止下課,那所有教室下課應該都是一堆學生被罰在教室。媒體有盡到報導要查實的責任嗎?人本有去客觀的站在教師的立場,來了解為何罰學生禁止下課嗎?都完全沒有!就是任由家長團體罵我們教師“變態”!!“變態”!!這對認真執教的老師而言,真是痛心疾首!我覺得有不少管教方式必須針對不同的情形來使用,有時罰寫不一定有用、有時罰禁止下課也不一定有用,必須要看是什麼情形,來使用不同的方式;社會不該不明瞭教學現場的狀況,就一昧的否定老師的管教方式!
    管鬆了,出了事就怪老師沒效能;認真管,又被勺難到綁手綁腳。老師一班要管幾個?一個人有多少時間?不處罰屢勸不聽者,好的都被這些人影響,有樣學樣……老師動輒得咎,有一點嚴厲就要被放大檢視,那是不是以後學生犯錯時,老師只要盡告知家長義務即可,畢竟家長才有完全的管教權,老師多做多錯?現在的社會環境真是對教師不大友善,無可否認,的確有些老師管教過當、需要改進,但畢竟那是少數,不該將那些擴大成多數的老師。有些學生真的是必須由較嚴格的方式管教,才能修正行為,如此也才不會影響其他學生的受教權,所以希望媒體在報導時,可以去更深度了解現場的實際狀況,不要去做不負責任的報導,這樣一直傷害教師的專業自主,那也許教師也會像警察一樣,認真追捕犯人還被社會大力譴責,那日後,還有誰要認真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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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與會來賓脫口說出的「變態行為」,是針對「整學期都不准下課」也「同時不准去上廁所」的狀況,那真的非常嚴重啊,已經到達酷刑或兒童虐待的程度了,我想你對這個用語的指涉對象是有些誤會的。

      另外,如果讓學生遵守規定的理由只剩下避免處罰,這不是很可惜嗎?明明教育要達成的是要讓人能夠因為規定有道理而遵守規定,而不是因為害怕處罰而尊守規定。有些價值或許無法立即成就,但作為人,是不是好歹也持續追求呢?

      孩子看到別人不能遵守遵守規定而不被處罰的反應,是「一定會覺得為何自己要遵守規定」,而不是讚美自己因為遵守規定而守住了自己的某個價值,難道不是教育的墮落與失敗嗎?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看到這個現象,難道不想要去導正嗎?順應著也只會用處罰手段的人,好嗎?

      很多認真的老師,教學有成效的老師,同時也是不需要使用處罰手段的老師,而且這些老師在教育界通常也樂於分享他們的教學方法,請稍微了解一下,去嘗試,有點耐心。既然他們能夠提升,也請相信你自己也有可能提升,作為人,作為教育工作者,請不要放棄追求更高的價值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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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要再刪留言了
    我都已經拍照了,再刪只會讓人覺得為何你們要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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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嗨~我是管板的工作人員
      我剛剛去後台看了一下
      你的留言被google系統直接歸類阻擋了
      通常是發生在同IP留了相同或類似的留言
      請別生氣喔
      先截圖給你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6bF7n789DAaaWMtTE5oMURWems

      刪除
    2. 我看看我這邊能不能操作幫你回覆其中一則,你想回復時間比較靠錢的還是靠後的呢?我擔心有一些修正或改變,可以的話你跟我說一下,感謝啦。

      刪除
  3. 你們刪了留言,就是心虛!
    縱然有不肖教師,但你們的做法就是如此逼迫全部的老師
    我可以把我照的截圖post上網的……
    況且網路向大海一樣,還有其他關心教育的地方可以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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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連寫個反省單都不被允許??
    若讓你們的人本大師來教育現場教,看看能撐多久!?
    請不要再唱高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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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回覆第一篇,有將近1000字的那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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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喔,已經處理了
      如果未來有遇到類似的事情可以寫信到7563@hef.org.tw
      或是來電02-23670151轉188
      不過,我不一定馬上就看到,晚回的話要請你海涵
      感謝啦,也很謝謝你來參與討論~
      雖然板上的討論
      哎呀~滿不熱烈的
      我對網路工具沒有很熟
      我再加油啦~

      刪除
  6. 大部分的學生問題行為起因於家庭 顯現於學校 危害於社會
    建議進行家庭體罰問卷調查 杜絕不當管教 尊重兒童人權
    人本的各位大人智商聰明絕頂 體力無限 理想至高 想不想從根源做起 徹底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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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因為這少數不好的老師(我真的也很痛恨這些老鼠屎),你們就要呼籲教育部明文規定“教師不得禁止學生下課”?禁止學生下課若使用得宜且程度適當,是一項能讓學生在不被打罵下、亦能有效讓學生重視的一種方式。但你們只因為少數老師使用不當,所以就想全面禁止?(台灣亦發生過少數警察用槍不當,那是否全面禁止?)

    讓學生寫悔過反省單,也被你們歸類在“假教育之名處罰”……
    也許你們還可以請教育部規定“禁止出太多功課”,以免有老師“假出功課之名行處罰之實”?還可以基於上述原因“禁止責罵、禁止愛校服務、禁止考太多試”,以免上述造成學生心靈傷害?請不要覺得我言語過於誇張,當人本無限上綱時,這些就是會被變成合理化。然後在這種環境下生長的孩子,將來出社會如何與人競爭?這樣的社會如何在國際之間進步?愛的教育當然任何老師都知道,但教育不是單行道,有許多方式必須相輔相成,在進行愛的教育同時,若犯了錯,還是需要依學生個性的不同及犯錯的類型來糾正處罰,而不是一昧的保護到底!(當人本無限上綱時,許多不可思議的保護到底就會產生)

    你說若學生守規的理由只剩避免被罰,感覺很可惜……你似乎認為老師都是不講道理直接處罰?這是不對的…能用說的就改變學生,任何老師都很樂意,大部分老師在學生第一次犯錯時,都一定會將犯錯的點說明白;所以當屢勸不聽的學生在被接受較嚴格的處罰時,通常早就被告知數次原因了,他們也都很清楚規定是有道理、以及自己真的犯錯了…但他們仍然還是一犯再犯(問問教育現場的老師就知道,這種學生隨著現代家庭功能下降的趨勢,比例提升不少)……
    若是嚴重的錯則需要“立即”改過(霸凌、偷竊、性騷擾),晚一天改就會使周遭的同學受到傷害,即便這些學生是因為“怕處罰才改過”,那也是必須盡快調整他們的行為。這時還不用較嚴格的處罰,那其他受欺負的學生,其“人本”權益誰來維護?

    你倒數第二段的內容,是個世界大同的美好願景,但你忽略了普遍的人性。當有人可以不寫功課,這在任何的班級中可是大事,絕對會掀起波瀾。而且聽你所言,好像老師都不會讚美學生,不過我經常讚美我的學生:不論是誰掃地乾淨、作業優良、考試進步、上課認真,我都予以全班面前表揚鼓勵……但是,若在我班上現在有人可以不寫功課、不作掃地工作…等,老師卻沒有兼顧平等,那縱然我平常已經很“讚美守規的價值”了,相信我,反對的聲浪絕對是波濤洶湧!因為,這就是人會希望追求平等的本性、而非團體中有人有特權。就算他們知道守住規矩的價值,但他們仍會希望能夠平等,若將這人的本性覺得是起因於“教育的墮落與失敗”,那真可謂不食人間煙火了。而且,要在社會上能適應,必須要在社會上“守規矩”;班級即是社會的縮影,那現在班上少數人不寫功課,老師為了不能處罰那少數人,然後卻犧牲多數人學習“守規矩”的權益,應該沒有這種道理的!

    至於,你最後說的“不需要處罰”手段的老師,是指從來不責罵、不罰寫、不罰站、不碎念(碎念也會傷害幼小心靈)的嗎?若是如此,以你們對推廣零體罰的決心,請你們去訪問這些老師、作成訪談紀錄並重點整理,然後將資料公布在網路上讓我們其他老師可以觀摩學習;甚至,還可以請他們在台灣各大中心學校辦教師增能輔導研習,分享他們如何在零體罰的狀態下,還是兼顧整體教學效率與完善的班級經營?這會比你們當一有老師出包就去舉布條、召開記者會,對教育界來得有貢獻多了。去改變老師對體罰的基本思維,應會比一直要教部立法限制老師一堆來得更加有益吧?而若要做得更徹底,父母的管教權比老師大得多了,若孩子會被體罰的話,來自於父母的機會絕對比教師更高,也請你們真正為了孩子著想,將你們美好的理念,想辦法深入於家庭之中,創造一個美好的平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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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說你痛恨老鼠屎,那你知道同校的老師是怎麼處理這些老鼠屎的嗎?我自己處理過的案件,一個老師只帶了六個特教班的學生,然後天天打小孩打到哀號,邊哭邊大叫「老師對不起」,而這個老師打他們的理由,也不過就是因為寫功課或寫考卷「粗心大意」。這位老師連續打了好幾屆,畢業的學生也有跟我們投訴,最後該校考績會做出「兩次申誡」的處分。老師們是這樣對待傷害學生的同事,我們能不去拉布條嗎?性侵小孩定讞的主任,去受校長訓變成候用校長,當時還沒有性侵一定要解聘的條文,老師們有要求要性侵老師離開校園嗎?沒有啊!你猜猜看這個修法是誰推動的?教育界不處理這個問題也不去保護小孩,我們去處理你痛恨的「老鼠屎」,被你認為不務正業,不如去辦研討會,我們基金會雖然沒有預算沒有資力人員也不足,但確實也辦了若干研討會與師資培育課程,歡迎來參加,看看我們是不是認真的要來辦。
      請你稍微了解一下,悔過書反省單被誤用,害死多少小孩?這是我們應該讓小孩承擔的風險嗎?你是教育實務工作者,那你應該很清楚,那個悔過書、自述書、反省單,真的有讓小孩自己寫來引領反省嗎?是不是一次一次的被退回,被要求要「怎麼寫」,內容被逼著寫的自述書,你論述看看,有什麼教育效果?這個誤用是少數嗎?不是耶!這幾乎是全台灣人的經驗了,那教育現場有要自己改嗎?
      你說處罰是在學生犯錯時,你的前提錯了,不管是體罰還是處罰,目前大宗的原因就是「成績未達標準」,有沒有給機會才處罰呢?你明明很清楚多少老師所謂的「照班規辦事」,所謂的犯錯是規定一些水壺放在桌上、下課抽屜未清空、桌椅未靠好,真的是很嚴重的犯規行為嗎?很嚴重的犯規行為會二級輔導或三級輔導啦,大宗還不是打成績未達標準的小孩,明明在教育現場看著,你難道會不知道,要討論,我們開誠布公一點好嗎?
      然後你說的美好願景,那些作法是你師培課程裡教你的專業教育方法耶,不是去了解孩子的困難給予協助嗎?你們班的小孩難道全部都對學習毫無胃口,一定要你逼著寫作業嗎?用罰的逼小孩寫作業,對學習的幫助有多少?長遠的看來降低他的內在學習動機,讓他完全失去學習胃口的有多少?如果你不運用教學方法,不用教育的手段,那你去讀師培課程算什麼?不運用專業方法跟沒學過教育的人一樣用罰的用逼的,你做為教育工作者的價值何在?然後,這樣教,你真的教的開心嗎?到底有什麼好處?我告訴你,以為用罰的可以把小孩教好,那才是太理想化,你以為你用最輕鬆的方法就可以做好教育工作,那才是脫離現實,小孩不開心,你也不開心,也沒有真的想學,你把作業給罰出來了,為了什麼?這樣也算專業工作者嗎?
      能夠不處罰小孩又把小孩教得更好的老師的訪談紀錄有,散見在人本教育札記,甚至在教師會刊物,教育部出的刊物中都有,而且貴校應該也有,你不覺得一個龐大的國家機器每年都花預算辦研習,但連這些事情都沒做到,你反過來要求一個小的,也確實有在做民間團體做更多,這會不會不合哩?為何教師有這樣的需求沒有要求過政府機關呢?不過,我們很樂意進行,我們也會持續在進行。
      最後,人本出去拉布條從來不是針對所有老師,都是針對個別嚴重的老師,你說你也討厭的那種老鼠屎,前幾年拉的都是性侵、性騷擾學生、兒虐處分確定、打斷智能障礙學生的腿,這些你也絕對不能接受的事情。如果教師不透過教評會的機制保護學生,那我們還是要繼續拉布條保護孩子。
      不然,誰來救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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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網管人員你好,我在深夜11:53有發佈一篇也是1000字左右的留言,結果又看不到了。
    請你幫忙發佈出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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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嗯,瞭解你的意思,那些混帳老師的確是需要你們去拉布條,甚至,直接被抓去關都是應該的,因為他們實在是太過分了!他們實在不配稱為人師,實在是教育界的恥辱!而會因為不靠椅子、抽屜不收乾淨就大肆處罰學生的,實在是缺乏耐心,需要好好從心理調整自己。然而,我想說的是,這些少數不適任教師,並不能代表所有教師。

    先談談關於你說的以處罰、逼迫的方式來作為主要教育手段。其實,一般現場的老師,並不會一開始就以處罰、逼迫來作為主要方式。學生偶爾不寫功課,當然一開始還是會以鼓勵的方式來激勵他們。但當有些學生屢次因為懈怠的原因而不寫功課時,當然必要的處罰機制還是一定要存在。教師更不會以處罰來作為主要教學方式,在我共事過的同仁,許多教學多頗具創意、在課程的引起動機及內容安排也頗為用心,所以在我的印象中(我服務過六所學校),大部分的老師都是用心於教學設計且負責任;所以,大部分老師若施以處罰手段,也僅限於最後對於真的是懈怠、非常不用心的學生,才會使用的最後手段。(不管老師講課多精彩生動,有時就是會有學生上課自己不聽課、還一直不斷騷擾其他學生、使老師完全無法上課下去,剛開始當然好好說道理、若屢勸不聽,難道不該處罰嗎?全班其他學生也有學習的權益啊!)

    你們看過太多教育的黑暗面,所以會對老師很失望灰心,但是,教育界還是有很大部分的好老師,他們並不會濫用處罰的方式,而也會謹慎的視情形來選擇能有益改變學生行為的處罰方式。像我自己已經帶了快20年的高年級,我一直以來就是出名的嚴格老師,但我絕不亂處罰學生、學生初犯那就慢慢講道理給他們聽、若是屢次犯錯還故意犯者才會處罰,所以已經要到被我處罰的學生,就算我罵得再兇、罰站再累或愛校服務,絕對都是打從心底沒有任何怨言,因為他們知道我是在已經給過他們相當多次機會後,才會處罰的。每屆的畢業生都會有一定比例的學生回來看我,感謝我當初對他們嚴格的學生也不在少數,每屆的家長大多對我是非常支持的。所以,“處罰”是一門很深的學問,用得好且適當、可以改變一個孩子的未來,使他從迷途中拉回正向道路;用不好,殘害一個孩子一輩子,使其痛苦一生。對於負責任的好老師,是把處罰視作“當頭棒喝的最後手段”,但不能完全將這些處罰方式全數禁止,因為這些機制有其存在的必要(就像社會上除了提倡道德外、還需法律的存在)。不過,你們因為少數糟糕的老師,就要將所有處罰機制全面禁止,打當然是不行、但連其他較和緩的處罰都拿出來大作文章,把老師有可能拿出來處罰學生的方式、不管多細微全部都羅列出來、然後又去訴諸媒體,這樣矯枉過正實在是非常奇怪的!

    我絕對認同你們對於少數爛老師的痛恨,因為他們打著教育的名號,利用處罰學生來宣洩自己的情緒,處罰對他們而言不是非不得已的最後手段,而是抒發怒氣的扭曲管道,不管事大事小、只要學生一丁點惹怒他們,他們就整把火撲過去!對於這樣的人,殘害學生甚為嚴重,的確不配成為老師……不過,教育現場這樣的老師畢竟是很少的,真的會像新聞一樣把學生當沙包打的是很少的,不應這些人就全面否定掉好老師的辛苦,也不應因為這些爛老師,就要將老師所有的處罰機制都拿出來放大檢視,然後搞得一些頭腦不清楚的家長也在那跟著起舞……弄到老師綁手綁腳、動輒得咎。對於好老師而言,處罰只是所有管教方式的其中一個、而且是不能不存在的機制,好老師並不會濫用處罰,而是能將其用在導正學生行為方面、發揮最大的價值(我自己絕對有自信能做到這點)。
    希望你們還是要對教育界有信心,不要因為少數爛老師、而怕到該算將所有處罰機制都提倡廢除好了,這樣實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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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就以你舉的例子來聚焦討論,可能可以討論的更清晰。就假設遇到一位鼓勵無效,勸不聽,就是不寫作業的學生。處理上,去理解原因可能才是處理的開始,了解原因會讓教師在輔導管教的過程中成為真正的協助者。另外這個會做這個建議,是因為我們從實際面對小孩並且進行協助,經過很多有效的經驗才會這樣提出的。當然,我們很容易可以從處罰上看到效果,但是問題的核心在於,處罰而來的效果究竟是不是教育的效果,有沒有引領學生發展出選擇正確行為的能力。
      了解原因很重要的部分在於理解孩子的困難,這個困難可能是很實際的,比如說家庭的狀況,或者他生理的狀況(諸如ADHD),面對這些狀況,可能的適切作法包括協助處理家庭狀況,或個別的調整作業量;那更深入的困難,對學習失去信心或者動機,或是在更小的時候,在受教育過程中有未療育的傷痛,都是有可能的,這都有賴於老師跟學生之間足夠的信任感,以及學校的其他專業支持,來跟孩子談出他目前的困難何在,來由如何。
      為什麼需要停下這些處罰方法,那就在於處罰本身終究還是逼迫,對學生的理解不會增加,對學生的學習動機也是外部性的。相信你應該知道我們也有辦一個體制外學校,孩子所遇到需要幫助的棘手的困難並不在少數,不論學習上的還是生活上的困難,在處罰之外其實有更多有效的教育手段可以協助孩子。另外我們也有一個三重青少年基地,對於在學習上遇到很大障礙,而學校束手無策的孩子,也累積了一些教學經驗。說實在話,沒有非用處罰手段不可的孩子,或者應該說,一旦使用處罰手段而有表面的效果,那我們就會失去真正協助孩子去突破目前面對的障礙或困難的機會。
      這些都不是空話,人是複雜的,小孩也是,很難用一種制式化的作法或SOP套用到小孩身上,所以本來就是要去務實的面對。這些當是去面對這些狀況之後去累積出來的經驗。
      至於,對於這些嚴重對小孩施以暴力的老師,沒錯,我自己會痛恨,但是生氣之餘,這些人身上的困難,我們也很願意去關注,我們也有在申訴案中跟嚴重體罰老師取得聯繫,之後也成功協助這位老師擺脫對暴力手段的依賴。我們呼籲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我們當然有包含孩子不能繼續被暴力對待或處於危險之下的意思在裡面;但另一方面,讓一個不適合當老師的人,繼續在教學場域中行使暴力,對這個不適任的老師何嘗不是一個傷害?這個傷害也是必須停下來的。
      說這麼多,你不一定你可以真的相信我們強調的教育手段的有效性(雖然我們目前推廣的方式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出版的正向管教法)。那不如,你就在一個讓你覺得棘手的孩子的困難上,來電跟我們討論,不用透漏孩子任何的個資,就是來電討論他的狀況,討論怎麼進行協助比較好。或是說,我們就來討論班級經營,就試一學期就好,感覺看看孩子的反應,或許完全不使用處罰並沒有這麼難或無法企及。
      我也很誠心邀請你來創新教學教師營,這個學程每年都有很多體制內老師來參與,也可以申請教師研習時數,我覺得就認真試一學期,再來判斷可不可行,也沒什麼損失,不知你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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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剛剛又有留言,請幫忙發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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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以生命控訴-請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民權國中不當管教學生及台北市教育局怠惰失職

請按此參閱記者會資料 以生命控訴 請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民權國中不當管教學生及台北市教育局怠惰失職 自殺的新聞旁,總標註著「請珍惜生命」。這個標語對於王爸爸、王媽媽來說,太過沉重,因為他們的孩子在去年 12 月 7 日自殺了。王爸爸、王媽媽知道他的孩子不是不願意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是這個太年幼的生命裡,除了完成大人訂下的規則,他以為沒有其他選擇。 才三個多月的國中生活,為什麼會讓一個孩子走上絕路 ? 王爸爸、王媽媽一直在尋找答案… 性平會成校長私刑場所,壓制家長接受校方所有要求 才剛開學兩個月,王生因為在放學時和兩名同社團的同學發生衝突,民權國中召開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性平會中,校長朱毋我竟要兩造雙方都到場,並且直接稱王生是「小孩子騙大人」,直接採信對方的說法。朱毋我校長還對王生喝斥:「你就是有病,就是要吃藥」。王生爸爸發現學校作法失當,提出應該要有專家在場,校長竟稱說:「我們這個會議在場的都是專業輔導人員,就等同於醫生」、「 今天性平會調查結果我們說了算 」,令家長不敢再提出意見,只得聽命於學校。 性平會後,學校禁止王生參與第八節課及晚自習,且整當周整天需「抽離」到學務處;放學時必須由家長親自接王生回家。王生回到班級上課後,若於上課期間影響秩序,也會於課堂中直接被帶至學務處留置,且經常留置到放學,也會被生教組長叫去學務處進行勞動。在 12 月 7 日前,王生曾連續三個禮拜整天都在學務處,無法回班上課。 「抽離」至學務處,竟是羞辱和恐嚇 王生自殺後,王生家長接到多位九年級學長留言表示:王生被抽離到學務處的期間,他們目睹生教組長對王生大吼大罵,有時午餐還沒吃完就被叫去罵;生教組長更多次將孩子強留在門後與牆壁間的空間中,以禁閉罰站方式處罰孩子,並用力踹門板發生巨大聲響;更羞辱的是,連去上廁所也要向組長鞠躬報告。學務主任則公然詢問王生「吃藥了沒」。只要王生被送到學務處,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會警告王生:「你只要吵一節課,就是在學務處待一天」(附件一)這些指控歷歷,讓王生家長崩潰 — 原來,學校以「抽離」為名,進行的是恐嚇與羞辱,原來,孩子這些日子來承受的是這樣的壓力。 學生因犯錯被要求到學務處,本來就承擔被貼標籤、被指責的壓力。但在這樣的壓力上,學務主任、生教組長竟還對王生恐嚇、羞辱,造成他更大的身心壓力。王生過

20161018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請點此閱覽記者會影音資料 20161018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教育基本法通過零體罰立法已經十年了,澎湖難道是法外之地?這就是政府提供的「國民義務教育」嗎? 以下是我們訪查的澎湖縣中正國中教育現場內容: 一、       李姓數學女老師用熱融膠棒打學生手心。 二、       陳姓數學女老師會抓學生頭髮、以拳頭搥學生肚子。 三、       自然科男老師用整束熱熔膠棒打學生手心及頭部。 四、       葉主任的體育課一律先跑操場 ,男生 1600m 、女生 800m ,即便有氣喘也要帶著藥跑。家長 非常不解,問:有必要跑成這樣嗎? 五、       國一許姓導師是 104 年澎湖縣資深優良教師 表揚對象: * 大量罰寫 :英文小考標準是 100 分,否則罰寫單字 50-100 遍;放學後留學生補   考,若補考沒過罰寫加倍。考試考不好也要罰寫考卷 3 遍。 * 長期、長時間罰站 :罰寫沒完成,要罰站整天、整週、或連續站到學期末; 制服、   運動服穿錯,也要罰站整天。 罰站是從早自修站到放學,除上課時間罰站,下課   和午休時間要繼續罰寫,孩子僅有午餐時間能短暫休息。 * 處罰起立蹲下 500 到 6000 下 :罰寫未寫完或英文課文背不出來,就被體罰起立   蹲下,做的時候要報數,否則不算數。某學生做完 6000 下後,當天下午請假回   家,隔天仍無法上學,繼續請假。 * 反省單 :段考考不好要寫反省單(貼在聯絡簿)。 * 搜書包 :指控學生書包有違禁品,任意搜書包。 * 大量考試、未依課表上課 * 教唆偽造班會記錄 :沒有開班會,卻教唆學生幹部偽造會議紀錄交差。       家長只能忍耐或轉學? A 生家長發現孩子每天放學還來不及吃飯就趴在桌前寫功課,寫到就寢時間仍無法完成,到校找許老師溝通時,發現孩子不是在寫功課、就是罰寫或抽背英文,沒有下課時間;多次向許老師反應無效,國一上學期就轉學。 B 生家長開學即向許老師表達 B 生有氣喘病史,許老師仍對 B 生多次整天罰站,導致 B 生臉色發白、嘴唇發紫、腳軟發抖、全身冒汗,因而請病假回家; 回家後無法走路必須用爬的方式前進 ;也曾身體不適送急

20190312人本函教育部--請教育部調查中華飛世文化教育發展協會侵害學生權益之情形進行查處,以此審查該協會理事長吳孟玲擔任教育部性平會委員的適任性

主旨:請貴部就育達科大菲籍生淪黑工一案中,中華飛世文化教育發展協會之侵害學生之情形進行查處,同時以此審查該協會理事長吳孟玲所擔任之貴部性平會委員職務之適任性,並請惠覆。 說明: 一、就育達科大菲籍生淪黑工一案,立法院張廖委員萬堅、黃委員國書,追查並揭露後,貴部速有處置,並維護外籍學生權利,本會敬表感佩。為能延續貴部之善意以及保護學生不受人權侵害之信念,故建言如下。 二、吳孟玲擔任理事長之中華飛世文化教育發展協會(以下簡稱飛世協會),以就讀我國育達科大之名義,招攬菲律賓籍碩士學生,為其配偶林李達擔任負責人之華維思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思公司)以低薪、超時之狀況下,進行高負荷勞動。 三、飛世協會理事長吳孟玲於2019年3月11日招開記者會時,亦承認以下事項:  (一)菲律賓學生來台代辦費為800美金含機票(約折合新台幣24000元)。  (二)飛世和華維思是「合作企業」。  (三)第二批學生合約中有明定保密條款與罰則(懲罰性違約金據報高達新台幣50萬元)。  (四)沒有在公司工作就要退出飛世計畫。  (五)每月從薪資中扣除2000元服務費。 四、查飛世協會以非營利社團法人設立登記,且設立目的屬教育範疇。但飛世協會所收取之代辦費遠高於菲律賓來往我國之機票費用,且其與學生訂之合約包含入學及工作,應有仲介費之性質。飛世協會既屬非營利社團法人,收取高額仲介費,並仲介之工作內容時數遠超過法令許可、低薪且高負荷,皆明顯有偏離教育或公益目的之嫌。又吳理事長有以此法為其配偶擔任負責人之公司取得廉價勞動力,有圖私人利益之嫌。懇請貴部調查上述事項是否有違背教育公益團體之目的與限制;並就是否達到撤銷該協會設立許可之程度,進行評估。倘有成立撤銷該飛世協會設立許可之事由,亦請貴部將評估結果向內政部提供意見,籲請其撤銷該協會之設立許可。 五、飛世協會要求學生簽署之保密條款與高額罰則,對於來我國就讀,舉目無親之菲律賓籍學生,依一般社會通念判斷,將產生極大心理壓力。再加以,倘若沒有允應簽署上述不當條款,被指配工作,更會遭受退出計畫之後果。育達科大所準備之專班,是專為與飛世協會合作所設之班別,涉及本事件之學生當然可能因擔心退出計畫將影響其學生身分,而渠等又因已繳交不低之費用(以菲律賓薪資水準觀之)、放棄其他升學機會、投入時間成本準備來我國就讀育達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