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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一女中校長公開信

楊世瑞校長:   暑假時,我們知悉了貴校於暑期課業輔導時,有教授下學期新進度之情形,且教授新進度之狀況直接登載於進度表。而實際上貴校上新進度的情形,不只一科、也不只一班。「課輔不得上新進度」之要求,教育部已宣導 11 年有餘,楊校長從事教育工作多年,不可能不知道。課輔上新進度有明顯的弊端:其一,學生擔心會跟不上進度,違背自己的意願參加,就損害了學生依法自由選擇的權利;其二,決定不參加課業輔導的學生,會因此沒有上到進度內容,受教育權因此受到損害。兩者,都會直接損害貴校學生權利,皆有悖於您保護貴校學生在教育場域之基本權不受侵害的責任。   在我們向教育局檢舉此情形後,貴校僅就例示的單一班級之兩科目進行處理,未徹底糾正此一普遍的情況,以至於校方約談的老師回到班上後,甚至向同學抱怨,也不只他在上新進度,為何只處理他?楊校長,課輔上新進度在貴校普遍的程度,不只這位老師清楚,恐怕您也很清楚,而且貴校同學也都明白您知道此狀況。校長您對此事的處置,實在是最壞的示範了,「被檢舉到哪裡就只處理到哪裡,就算知道其他缺失也裝作不知道。」盡顯公務員避事心態。   而貴校經上述事件後,仍未對課輔違反法規之狀況進行檢討。本學期開學當天,除未向學生表明得自由參加課輔,也不發放同意書徵詢學生參加之意願,就直接發收費通知;而且當天就開始上課輔,完全不讓學生有任何自由選擇之機會,再次違反法規。而且,這份收費通知上,也載明了「本通知單奉校長核可後正式實施」,顯然,貴校這個違規作為,您必須負上責任。     更有甚者,貴校在經檢舉後,不重新調查學生參加意願,只在學校網站放上「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不參加學期中課業輔導申請表」。這種做法,把原本的「自由參加」一變為「不參加要申請,由學校准駁」,不僅縮減學生自有選擇自由,更顯示貴校不願意面對錯誤而進行改正。而且,此「不參加申請表」中,最大的欄位就是要學生填具不參加理由,這也違背教育部在學期開始前就已宣導的「不得要求不參加課輔之學生敘明理由」。   楊校長,之所以談這麼多事件的處理,是因為這些過程中,孩子都在了解,我們的社會是怎麼運作的。而校方目前展現出來的,並不是站在要把課輔的實施導正,回到符合法規的狀況,而是盡可能地去去維護那些「課輔上新進度」「要求學生來上課輔」的違法情況。說實在話,我們當然知道校方想要維

20171017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校園變淫師樂園,誰該負責?教育部應嚴正查辦!」記者會

校園變淫師樂園,誰該負責? —教育部應嚴正查辦! 今年 6 月 22 日,人本基金會甫於屏東縣議會召開「學校吃案–學生受害;糾舉共犯結構,終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記者會,揭發屏東某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多次不當追求女學生事件(附件)。同時間,尚有黃姓音樂老師涉及更嚴重的性平事件。但是,黃案調查期間,黃老師不但沒有被停聘;調查後,更沒有被解聘。問題是,黃老師的諸多淫行,難道記一個小過就可以抵銷?學校到底要包庇淫師到什麼時候?家長們知情嗎?放心孩子讓他教嗎?無辜的學生們怎麼辦? 一個老師可以做這些事?並且是公開、不避諱的做! —早自習時多次於教室後方,讓女學生坐在其大腿上,面對面擁抱 —多次和女學生嘴對嘴餵食 —學校在活動中心辦活動時,讓女學生坐在大腿上 —戶外教學時進入女學生房間、躺在女學生床上、讓女學生將頭部    靠在自己胸前互相擁抱 —和女學生兩人鎖在音樂教室內,經學生敲門,仍不肯開門 —發訊息告訴女學生:我放不下你;妳是特別的、我想要保護的;我想關心保護疼愛妳,只是沒有辦法那麼高調… —告訴女學生:聽說打舌環的女生在跟男生做那個有特別的感覺 一個老師炫耀跟女生的關係,還可以裝無辜說是對方主動? —跟同事炫耀女學生來親嘴,同事笑稱「中鏢」。 —跟球友炫耀打完球後要跟女學生吃飯。 —把女學生從教室「抱」到自己停在音樂教室旁草地的汽車上,載去婦產科就醫,回來後公開炫耀說:我覺得好害羞,別人還以為是我把她肚子搞大,其實只是肚子痛。 學校成為淫師獵場、學生成淫師獵物 這所新設立的高中,地點偏僻,交通不便,周邊人煙稀少。除了潘、黃兩位被通報三起事件外,據聞該校不止有兩位淫師,有某男老師喜歡拉女學生的手或摟肩,午休時還讓女學生枕靠在大腿上哭訴;某男老師上課開黃腔,下課後還會對女學生說:「妳的腿好白,好想摸一下。」;某女老師上課時說:「我的床上功夫很了得。」還會說:「喜歡一個男人,可以和他談戀愛。如果對方是老師,只要滿 18 歲,可以大膽、自由的去愛。」。從這些老師的言行,不難看出他們不僅毫無教師專業倫理,甚至大膽的把校園當作「性征服」的獵場,而無辜的學生就是他們征服的獵物,事發後,不僅沒有人加以制止,反而彼此吹捧、為對方敲邊鼓或護航,讓學生信任並崇拜他們,以便下手。學校偏遠,加上學

20171016人本教育基金會採訪通知--校園變淫師樂園,誰該負責?教育部應嚴正查辦!

今年 6 月 22 日,人本基金會甫於屏東縣議會召開「學校吃案–學生受害;糾舉共犯結構,終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記者會,揭發屏東某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多次不當追求女學生事件(附件)。同時間,尚有黃姓音樂老師涉及更嚴重的性平事件。但是,黃案調查期間,黃老師不但沒有被停聘;調查後,更沒有被解聘。問題是,黃老師的諸多淫行,難道記一個小過就可以抵銷?學校到底要包庇淫師到什麼時候?家長們知情嗎?放心孩子讓他教嗎?無辜的學生們怎麼辦? 附件: 2017 年 6 月 22 日人本基金會「學校吃案–學生受害;糾舉共犯結構,終    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記者會新聞稿。 時間: 2017 年 10 月 17 日(二)上午 10 點 地點:國立屏北高中校門口(屏東縣鹽埔鄉莒光路 168 號) 附件一: 20170622 人本新聞稿 學校吃案–學生受害 糾舉共犯結構 終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 學生和家長心目中的好老師,多年來不當追求女學生 屏東北部某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向來對班上女學生很關心,常和女學生開玩笑、打成一片,家長對她讚譽有加;她常找之前班上學生回去聚餐,並留女學生在家過夜,家長均不疑有他。長久以來,女老師深獲學生和家長的好評與信任。 但是,潘老師會不斷的邀約班上學生 A 女吃飯及外出,甚至特別送禮;上課時,她會緊盯著 A 女,甚至跟著去上體育課,不斷觀察 A 女的一舉一動;還曾在 LINE 訊息中表示:「 你不應該讓男同學靠你這麼近的!尤其是在上課時間!下次請拒絕他!不然我打爆他的頭! … 我最喜歡○○了!○○這樣我可是會吃醋的! 」「 慘了,我是不是中邪了!○○ ~ 你是不是對我下了什麼符咒啊! 」 … 。即便 A 女長期不予理會,潘老師仍在今年 4 月底邀約 A 女畢業後一起出國,並說:「不用考慮旅費」。 A 女三年來面對潘老師不斷追求,承受極大壓力,不得不於 5 月初向學校反應,學校的做法竟然是請家長簽署切結書,同意不予追究。 孰料 , 潘老師並未因被學生投訴,而檢討自己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師專業倫理的騷擾行為,反而指控女學生「背叛」她,並繼續在 Line 群組中,以打工之名,邀約班上其他女學生於 6 月 14 日到 18 日,到高雄擔任她的全天候私人看護。 潘老師竟是性騷擾女學生的累

20171012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政治素人怎麼那麼快變葷了?!

20171012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政治素人怎麼那麼快變葷了?! 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市長夫人陳佩琪於昨日 (11) 出席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的親子共讀記者會,推廣親子共讀,但在向幼兒園孩子說故事時,市長夫人還拿出手舉牌,講了一個自創的「熊讚」的故事。內容提到熊讚因為表現太好,功高震主而被老闆派出的狼柴虎豹霸凌的故事。柯市長對這故事相當捧場,聽完哈哈大笑。這個故事,似乎意有所指柯市長近日的政治處境,現場記者立刻提出追問,但是市長夫人否認,說這只是「有感而發」。 然而,讓我們不禁有感而發的卻是,政治素人怎麼那麼快就變葷了!!曾經讓人覺得純真可愛的陳佩琪,為何要由著自己被政治污染了呢。而且,那麼快。 在昨天的這場活動裡,柯市長與夫人,透過熊讚被霸凌的故事,替自己 ( 或替先生 ) 抒發了政治仕途的委屈。表面為兒童而讀,事實上卻是將小孩當成工具,是消費、利用兒童,這令人十分難過甚至憤怒。市長或市長夫人當然可以受邀去講故事。即使是場政治活動。放眼世界各地的首長夫人都是這樣帶頭從事公益活動,所以,市長與夫人到醫院的記者會去推廣親子共讀,並非一定不好。只要在現場,認認真真對待孩子,將兒童當優先照顧對象,那麼至少可以大幅降低利用兒童作為政治工具的嫌疑;那麼至少眼中放的是小孩,而不只是自己的政治前途。 但是,市長夫人表現完全走樣。就以柯市長所景仰的蔣經國前總統來說,難道他可以在抱著孩子的時候說:「你要反攻大陸阿。」當然不可以這樣阿。這是違規的。不能這樣利用小孩。既然你是在推廣親子共讀,就要以此為優先,才像樣。只要偷渡自己政治意念,就是違規。 台灣有太多人太習慣將孩子當工具,尤其是政治。每個人學生時期幾乎都經歷過的校慶活動,因為有政治人物出席,因為要展現校譽,所以學生們就要在在大太陽底下練習再練習整齊劃一的進場或大會操;要樂儀隊在炎熱的中午在校門口演奏,歡迎長官經過;安排音樂班學生到扶輪社社長交接的場合表演等。這些以兒童參與的活動作為幌子,實際上卻用來滿足政治人物作秀需求的場合,都是不把兒童當作權利主體,都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教育基本法規定。 請柯市長與市長夫人務必好好思考這個重要問題。別葷下去了。也不要再裝可愛呼攏民眾。作為當權者,不應該也不可以裝可愛而逃避問題。請確切面對在親子共讀裡,將兒童當工具,抒發自己感嘆的問題,並鄭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