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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5新聞稿--老師性侵放假領半薪?!學生受害痛苦無人問-請立即修法解聘性侵老師

20090225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新聞稿   老 師性侵放假領半薪?!學生受害痛苦無人問              -請立即修法解聘性侵老師                                                今年,才短短不到兩個月時間,人本教育基金會就接獲三起高中職校園導師性侵害學生的申訴案,連同去年底某國中性侵事件,共有四件。最離譜的是 : 事發迄今,沒有一位性侵害學生的老師被解 聘 ;除了被羈押的某高職孫姓導師外,某高中鍾姓導師到現在還在學校擔任教職;這四位犯下性侵害的老師,都是由學校教評會決議予以停聘,也就是說,只要學校教評會的停聘決議被主管機關核定後,這些性侵害學生的老師們就可以不必上班,但是國家(所有納稅義務人)還要付他們半薪! 以下是本會近來接獲的四起教師性侵害學生案件簡述: A 案:去年十月底,高雄市某國中體育老師意圖性侵特教班學生,並將學生壓制在地板上,學校教評會竟然決議停聘至司法定讞。此案經市政府核可後,陳老師賦閒在家領半薪,學生則於事發後停學兩個月(學校決議停聘的公文在送市政府核定前,老師仍然在學校任教,孩子因此嚇得不敢上學。) B 案:高雄縣某高中鍾姓導師涉嫌長期性騷擾及性侵任教班級女學生,學校都不積極通報處理。最近該導師又被申訴,學校輕描淡寫以「性騷擾」通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調查小組展開調查後,發現有性侵犯行,但是學校知道後非但沒有依法通報 113 ,教評會更不理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解聘建議,竟然決議停聘兩年,也就是說,只要教育部核定學校的決議,這名老師即便性侵學生也可以兩年不上班領半薪,兩年期滿繼續回校教書。目前該老師繼續在學校任教。 C 案:台南某高職導師長期性侵任教班級女學生,甚至在上班時間帶女學生去汽車旅館,並拍攝裸照,今年一月被警方查獲,老師被羈押。事發後,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調查小組展開調查,多位受害學生指證歷歷,但即便老師已經被地檢署羈押,學校教評會仍然沒有解聘老師,只決議停聘,也就是說老師被羈押在看守所中還可以領半薪! D 案:台南縣某特殊學校導師被申訴性騷擾學生,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調查小組展開調查後,發現有性侵犯行,但是學校知道後也沒有依法通報 113 ,教評會也未依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解聘建議,意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