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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5新聞稿--老師違法,學生轉學?-教育行政官官相護,學生人權誰來看顧?

2011/5/25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新聞稿                          老師違法,學生轉學?            -教育行政官官相護,學生人權誰來看顧?          人本教育基金會於去年 12 月陸續接獲家長投訴,指控任教新上國小四年級的韓姓導師長期體罰及不當管教情事,說明如下: 1.   用接力棒打手心,接力棒後來凹陷。 2.   大量罰寫 ( 曾多達五課共 20 頁 ) ,且處罰學生在教室外鞋櫃上趴著寫。 3.   處罰坐在講台黑板下的特別座。 4.   明知學生不敢喝飲水機的水而自備水壺,老師卻處罰沒收水壺。 5.   睡午覺時起來超過三次要罰打掃,學生感冒或過敏起來擤鼻涕也要罰。 6.   處罰孩子不准午睡,在教室外罰站。 7.   上課時間的罰站都在教室外,影響學生受教權。 8.   某女生和班上男同學嬉鬧, 韓 老師卻只打女生,理由是:該女生上課回答老師問題都很小聲,跟男生玩就很大聲! 9.   老師不當管教方式使得小孩睡到半夜會驚醒,擔心隔天上學會被罰。 督學查完-老師沒事,學生被孤立? 家長與 韓 老師溝通無效後,便向學校及教育局投訴。督學到校了解,老師承認有打學生,李校長請家長交給他來處理,結果卻不了了之(見附件一新上國小報告)。 李校長曾說:「我 也不 能押著 老師,一來 容易被 老師投訴影響權利,二來違背倫理, 校長本來理當保護老師 。 」 又說:「 老師沒有被處分啦,老師被開會就已經很難堪了,很少因為親師問題被開會的…,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啦!」(把體罰淡化成親師問題) 又說:「我跟督學講,最嚴重的情況就是老師記過,考績乙等,但是老師會恨一輩子 … ;教育局要詳細的報告,主任必須常常去問她,這已經受盡折磨。 」 相對於孩子的一言、一行稍有閃失就要被老師處罰,但 韓 老師長期違法體罰、不當管教,卻不會有事?李校長念茲在茲的都是「保護老師」、「記過老師會恨一輩子!」他的心裡到底有沒有學生呢?難道,李校長未善盡督導責任,導致校園體罰頻生,諸多學生身心受害,反正也不會有事? 韓 老師沒被處分後不但沒有反省,甚至還變本加厲 刻意在班上以言語孤立學生,發聯絡簿及考卷時會呼叫其他同學名字,唯獨叫該生座號,且須站著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