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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3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人本募款尚未達標 于美人疾呼各界力挺人本度難關

    20161023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人本募款尚未達標 于美人疾呼各界力挺人本度難關  2016年人本聚賢會於10月23日在台北國賓大飯店舉行,今年聚賢會主題為「以人為本 耕耘台灣 紮根教育 顧好小孩」,這既是人本基金會過去一年工作的註解,也是未來工作的展望。 今年聚賢會仍然由于美人主持。來到現場的朋友們,如民主前輩田媽媽(僑委會副委員長田秋菫的母親)、高雄市教育局長范巽綠、台大外文系教授江文瑜、台大文學院院長陳弱水、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中原大學建築系主任曾光宗、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執行長馮賢賢、立法委員鍾佳濱、陳曼麗、李麗芬、時代力量馮光遠、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舒培、顏聖冠、王世堅等人,均以實際行動表達對人本的支持,以及對下一代教育環境的關切。 馮賢賢女士拍賣已故前輩畫家張義雄的畫作「亞維儂市街」,以65萬拍出,是今天最高價。今日所有藝術家捐贈作品之義賣所得,連同餐券共募集725萬元。人本教育基金會預計舉辦三場募款餐會,今天是第一場;下週日將在高雄舉辦第二場。預定三場募款目標為1500萬元,距目標還有一半的差距。 非政府組織募款一向困難,人本也不例外。事實上,人本已面臨財務難題,各項計畫推動即將碰到瓶頸,薪資及日常開銷也是一大考驗。因此,1500萬的募款目標對於度過年底極為重要。 目前仍有許多藝術家及知名人士捐出的藝術精品,例如:排灣族藝術家伊誕.吧瓦瓦隆、畫家劉洋哲等人之作品,期待各界對教育有心的人士上人本網站,或出席下週於高雄舉辦的人本南部聚賢會選購,也聆聽人本的各項工作報告及未來展望。

20161019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杜絕體罰,落實教育,2016校園體罰問卷報告記者會

    問卷報告相關資料請點此處閱覽 20161019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杜絕體罰 落實教育 2016 校園體罰問卷報告記者會 2006 年我國修正教育基本法,宣示不得對學生為任何體罰; 2014 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宣示我國實施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健全兒少身心,保障兒少權利,建構一個「無暴力的教育環境」,是兒童身心能獲健全發展的重要前提。為此,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也在 2006 年出版「正向管教法」,協助老師戒斷體罰,摒棄負向管理管教。 然而,在這些宣示下,台灣國中小校園到底改變了多少?兒童人權已經可以在我們的校園裡得到明確的保障,合理的尊重了嗎? 從今年的問卷報告,以及 2012 年全國校園問卷報告的對照,我們發現: 一、 校園體罰     (一) 今年有三成五的國中生( 35.4 %)與二成七的國小生( 27.8 %)在學校被體罰。國中體罰率比 2012 年升高將近 5 個百分點。國小體罰率上升近 3 個百分點。     (二) 有二成的國中生、一成的國小學生仍被罰交互蹲跳、起立蹲下等這種可能會導致生命危險的體罰動作。     (三) 有高達九成的國中小有體罰的現象,相當於體罰幾乎是我國每個校園裡皆可目睹的普遍狀況,縱使只有零星老師進行體罰,體罰的威脅仍存在幾乎每一所學校裡,零體罰完全沒有真正落實於校園。 二、 不准下課     (一) 今年有高達八成的國小學生有被罰過,或看過同學被罰過不准下課。有超過 4 成的國小學生曾被處罰過不准下課。     (二) (二)全國有超過一成的國小學生被罰過整天不能下課。而有超過3%的國小學生被罰超過一個禮拜整天不能下課,相當於我國約有三萬多個國小學生曾被罰一個禮拜以上「整天不能下課」,且竟然有超過九千個國小學生是被罰整學期「整天不能下課」。     (三) 全國被罰不准下課且不能上廁所的國小學生的比率有 1.6% ,相當於全國約有 1 萬 9 千多個國小學生是被罰不准下課也不准去上廁所;全國有 23.59% ,相當於 29 萬個國小學童不准下課也不能離開位置;有 23.59% ,相當於 34 萬多個學童被罰不准下課而且不能跟同

20161018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請點此閱覽記者會影音資料 20161018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教育基本法通過零體罰立法已經十年了,澎湖難道是法外之地?這就是政府提供的「國民義務教育」嗎? 以下是我們訪查的澎湖縣中正國中教育現場內容: 一、       李姓數學女老師用熱融膠棒打學生手心。 二、       陳姓數學女老師會抓學生頭髮、以拳頭搥學生肚子。 三、       自然科男老師用整束熱熔膠棒打學生手心及頭部。 四、       葉主任的體育課一律先跑操場 ,男生 1600m 、女生 800m ,即便有氣喘也要帶著藥跑。家長 非常不解,問:有必要跑成這樣嗎? 五、       國一許姓導師是 104 年澎湖縣資深優良教師 表揚對象: * 大量罰寫 :英文小考標準是 100 分,否則罰寫單字 50-100 遍;放學後留學生補   考,若補考沒過罰寫加倍。考試考不好也要罰寫考卷 3 遍。 * 長期、長時間罰站 :罰寫沒完成,要罰站整天、整週、或連續站到學期末; 制服、   運動服穿錯,也要罰站整天。 罰站是從早自修站到放學,除上課時間罰站,下課   和午休時間要繼續罰寫,孩子僅有午餐時間能短暫休息。 * 處罰起立蹲下 500 到 6000 下 :罰寫未寫完或英文課文背不出來,就被體罰起立   蹲下,做的時候要報數,否則不算數。某學生做完 6000 下後,當天下午請假回   家,隔天仍無法上學,繼續請假。 * 反省單 :段考考不好要寫反省單(貼在聯絡簿)。 * 搜書包 :指控學生書包有違禁品,任意搜書包。 * 大量考試、未依課表上課 * 教唆偽造班會記錄 :沒有開班會,卻教唆學生幹部偽造會議紀錄交差。       家長只能忍耐或轉學? A 生家長發現孩子每天放學還來不及吃飯就趴在桌前寫功課,寫到就寢時間仍無法完成,到校找許老師溝通時,發現孩子不是在寫功課、就是罰寫或抽背英文,沒有下課時間;多次向許老師反應無效,國一上學期就轉學。 B 生家長開學即向許老師表達 B 生有氣喘病史,許老師仍對 B 生多次整天罰站,導致 B 生臉色發白、嘴唇發紫、腳軟發抖、全身冒汗,因而請病假回家; 回家後無法走路必須用爬的方式前進 ;也曾身體不適送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