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命控訴
自殺的新聞旁,總標註著「請珍惜生命」。這個標語對於王爸爸、王媽媽來說,太過沉重,因為他們的孩子在去年12月7日自殺了。王爸爸、王媽媽知道他的孩子不是不願意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是這個太年幼的生命裡,除了完成大人訂下的規則,他以為沒有其他選擇。
才三個多月的國中生活,為什麼會讓一個孩子走上絕路?王爸爸、王媽媽一直在尋找答案…
性平會成校長私刑場所,壓制家長接受校方所有要求
才剛開學兩個月,王生因為在放學時和兩名同社團的同學發生衝突,民權國中召開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性平會中,校長朱毋我竟要兩造雙方都到場,並且直接稱王生是「小孩子騙大人」,直接採信對方的說法。朱毋我校長還對王生喝斥:「你就是有病,就是要吃藥」。王生爸爸發現學校作法失當,提出應該要有專家在場,校長竟稱說:「我們這個會議在場的都是專業輔導人員,就等同於醫生」、「今天性平會調查結果我們說了算」,令家長不敢再提出意見,只得聽命於學校。
性平會後,學校禁止王生參與第八節課及晚自習,且整當周整天需「抽離」到學務處;放學時必須由家長親自接王生回家。王生回到班級上課後,若於上課期間影響秩序,也會於課堂中直接被帶至學務處留置,且經常留置到放學,也會被生教組長叫去學務處進行勞動。在12月7日前,王生曾連續三個禮拜整天都在學務處,無法回班上課。
「抽離」至學務處,竟是羞辱和恐嚇
王生自殺後,王生家長接到多位九年級學長留言表示:王生被抽離到學務處的期間,他們目睹生教組長對王生大吼大罵,有時午餐還沒吃完就被叫去罵;生教組長更多次將孩子強留在門後與牆壁間的空間中,以禁閉罰站方式處罰孩子,並用力踹門板發生巨大聲響;更羞辱的是,連去上廁所也要向組長鞠躬報告。學務主任則公然詢問王生「吃藥了沒」。只要王生被送到學務處,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會警告王生:「你只要吵一節課,就是在學務處待一天」(附件一)這些指控歷歷,讓王生家長崩潰—原來,學校以「抽離」為名,進行的是恐嚇與羞辱,原來,孩子這些日子來承受的是這樣的壓力。
學生因犯錯被要求到學務處,本來就承擔被貼標籤、被指責的壓力。但在這樣的壓力上,學務主任、生教組長竟還對王生恐嚇、羞辱,造成他更大的身心壓力。王生過世前,有長達三周都被以「抽離」之名被隔離在學務處,他所受的遭遇連學長都看不下去了…所謂的「抽離」,難道就是「羞辱」嗎?難道只要學生干擾課堂,就可以合理化這些老師的恐嚇與羞辱嗎?
班導明知學生有困難,仍持續為不合理的學業要求
施姓導師以王生學業成績低落為由,長期要求王生大量訂正、罰寫,並要王生完成罰抄寫才能回家。王生每天都被罰到5點多才能回家,甚至還有到6點。期中考時,施老師更僅要求王生一個人「全科重考」,否則要按各科考試成績,各罰抄寫3-6遍不等,王生只得接受重考。但王生完成重考,也達到施老師的標準後,卻仍被要求全部再罰抄寫一次。
這些針對性的課業壓力,讓王生曾經在家崩潰大哭:「為什麼他們處處針對我?我乾脆去死算了」。而王生家長向班導反映王生身心壓力過大有輕生念頭,希望施師能因此調整作法,施老師竟然回「你現在在威脅我嗎?」,仍要求王生要完成重考和罰抄寫。
對導師而言,他可能只是「標準」高一點,他對王生有期待。但對王生來說,永遠追不上的標準,永無止盡的罰抄寫,以及隨時可能的羞辱,是他無法逃離的真實生活。於是,悲劇發生…
讓孩子跳下去的那一刻
12月7日放學後,王生被導師留校完成期中考的罰抄寫。王生寫完即離開教室,導師緊追出來,過程中王生試圖打開雨傘要逼退老師,被老師認為是要攻擊他。
施老師一到校門口看到等待王生的王媽媽,立即控訴王生要攻擊他等等,王生為了自保回嘴否認。王媽媽天天聽施老師反映孩子的不是,加諸先前經歷性平會校方強硬且毫不理解的指責,現在又得天天在校門口等孩子完成罰抄寫,當下目睹孩子在眼前頂撞施老師,忍不住打了王生一巴掌,想讓王生冷靜下來。
不久,生教組長到場,他告訴孩子和家長:「你知道攻擊老師要記大過嗎?沒關係你先回去,看怎麼樣我明天通知」。
媽媽與孩子都知道,明天等著他們的是什麼。當天,回到家後,孩子把書包一丟說了「東西還你」就跑走,從自家頂樓跳下。
「東西還你」是王生離開前講的最後一句話。是什麼樣的環境,會讓孩子覺得他的所有,都是為了滿足大人的要求、符合大人的框架?是什麼樣的壓力,會讓孩子覺得無處可走?是什麼樣的處理,會讓他覺得「攻擊老師」的控訴後接踵而來的結果,讓他寧願選擇以死來一勞永逸?
台北市教育局調查長達八個月,竟只給家長一紙作文
王生家長於事發後,即透過議員向教育局申訴,直到2018年8月22日才將事件報告書提供給本會與家長。8個多月的調查,臺北市教育局居然是讓民權國中,身為被家長申訴的對象,球員兼裁判的自行調查!
這份報告書,通篇未說明調查方式、未直接回應家長之申訴內容,對於調查結果提不出具體的證明,這樣的「作文」,竟然能核准並轉予家長!臺北市政府身為教育主管機關,對於學校之不當作為未積極監督,於學生自殺後,對於自殺之事實未本於客觀公正之立場具體調查,僅將學校之說詞一昧轉述與本會及家長,敷衍了事(附件二)
孩子離去,迄今已過了325天。孩子長大,轉瞬之間,離去,是日日煎熬。
王爸爸、王媽媽知道,是他們親手將孩子送進去的學校,是他們千叮嚀萬囑咐要孩子要聽老師的話,是他們在性平會上讓孩子被壓著頭認錯,他們無法為孩子據理力爭,是他們明明知道孩子委屈,卻只要孩子向施暴者低頭。這些讓孩子承受的委屈,他們刻在心上痛著,站出來是希望呼籲家長們:「請跟孩子站在一起」。
然而,學校難道不用給他們真相嗎?這些王爸爸與王媽媽三個多個月的親身經歷、學長們的指證歷歷,只有真相才能還給孩子公道。
本會今天與家長一同提出此案,請求監察院調查本案,讓此事得受公允的調查。我們要求:
一、監察院應追究民權國中校長朱毋我、學務主任、生教組長,及教育局局長之責任
朱毋我校長濫用其作為性平會主任委員之身分,違反程序、公審並羞辱學生王生,而教育局迄今未依法調查並予以懲處,反而核准民權國中不當之調查報告,顯屬失職,監察院應予彈劾。
朱毋我校長濫用其作為性平會主任委員之身分,違反程序、公審並羞辱學生王生,而教育局迄今未依法調查並予以懲處,反而核准民權國中不當之調查報告,顯屬失職,監察院應予彈劾。
二、監察院糾正教育局未能盡職查處民權國中教職人員失職行為
臺北市民權國中校長、生教組長、學務主任對王生所為之羞辱、恐嚇之不當行為;施老師不當設定成績標準,要求王生補考、罰抄寫;民權國中輔導室明知王生需要輔導資源介入,卻任由學務處、校長等人進行不當之管教,顯有失職。上該人員均應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予以解聘。然臺北市教育局知悉該校疑有上述狀況,卻未依法監督民權國中依法查處,顯有失職,應予糾正。
臺北市民權國中校長、生教組長、學務主任對王生所為之羞辱、恐嚇之不當行為;施老師不當設定成績標準,要求王生補考、罰抄寫;民權國中輔導室明知王生需要輔導資源介入,卻任由學務處、校長等人進行不當之管教,顯有失職。上該人員均應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予以解聘。然臺北市教育局知悉該校疑有上述狀況,卻未依法監督民權國中依法查處,顯有失職,應予糾正。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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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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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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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王生開始就讀七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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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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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在10/23放學時因為和社團同學有所衝突,民權國中啟動性平會。民權國中校長朱毋我在兩造所訴事實有落差的狀況,要求兩造到現場,認為王生的說法是「小孩子騙大人」。並且當眾斥責王生「你有病就是要吃藥」。家長對程序有所質疑,校長對家長說「我們這個會議在場的都是專業輔導人員,就等同於醫生」、「今天性平會調查結果我們說了算」。
性平會後決議:
1. 王生不得繼續參加籃球社團、第八節課、晚自習。
2. 王生放學必須由家長接送才得回家。
3. 要求王生就醫確診是否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4. 當週抽離至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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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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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在學務處期間,生教組長楊昌融對王生大吼大罵,有時午餐還沒吃完就被叫去罵;多次要王生罰站在門後與牆壁間的空間中,並施打門板,發生巨大聲響;上廁所也要鞠躬報告。學務主任劉擇憲也經常公然詢問王生「吃藥了沒」,質問該生是否不喜歡民權國中,不喜歡可以叫家長轉學離開;並對王生說「如果轉學,之前的性平案件就會移交到新學校,到時你就會被當成性侵犯對待。」
只要王生上課有干擾秩序也會被送到學務處,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會警告王生:「你只要吵一節課,就是在學務處待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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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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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施亦鳴則以成績為由罰抄寫,並經常將王生留滯在校完成罰抄寫才得以放學,家長經常需等到下午五、六點才接到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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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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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慶日時校方限制王生只能參加校慶活動時間一小時,其餘時間需留在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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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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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生下午在學務處遭強留在門後與牆壁間的空間中,以禁閉罰站方式站一節多課後,隨即差派其他勞動直到放學。
該生回家後崩潰說:學校都處處針對我,為什麼都不相信我,你們又不是我,又怎麼知道我的想法,我乾脆去死一死算了的輕生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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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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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考日全校學生提早放學,但校方以家長未到為由禁止該生回家,亦禁止該生連絡家長提前接回,只能待在學務處等家長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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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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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亦鳴導師在學務處告訴該生第二次月考需要全部重考一次,並將錯誤的題目罰寫3~6次,而標準要提高到80分,生物為100分,否則還是得再罰寫。
父母陪該生到學校找導師談話,告知孩子在學校受到極大壓力,在11/24晚間該生已有表示輕生念頭。請導師多加注意他的心理狀態,並請適時關心他,讓孩子心理狀態能放鬆點,導師竟回應:「你現在是在威脅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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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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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訴說學務主任叫其轉學的委屈,家長鼓勵孩子將委屈轉述給輔導老師,但孩子表示不願意,因他們是一樣的。講了輔導老師也是會告訴學務處,到時還是會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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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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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進行期中考重考。
輔導主任吳政庭及輔導老師向王生母親詢問該生有輕生念頭之事,希望母親與老師溝通。母親表示在11/30當天已經溝通過,並且重申孩子所陳述的事實,輔導主任表示:「有些學生會這樣講,不代表會這樣做」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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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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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生仍被留校罰寫到六點多,家長在校門口目睹導師與孩子發生嚴重衝突,雙方嘶吼對立。
該生非常生氣,回家路上向母親抱怨:「他們處處針對我,那我就去死了算了啊!」回家後跳樓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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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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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要求校方提供王生所有輔導資料及記錄,校方多次以「涉及其他學生個資」為由不提供,遲至12月13日才提供王生之學生輔導紀錄A卡(學生基本資料)、晤談紀錄表與性平會會議紀錄二份,然並未提供載有詳細輔導內容之學生輔紀錄B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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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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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向台北市教育局陳情上述不當管教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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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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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教育局以北市教中字第10730446900號(附件四)回覆家長,承認生教組長確實曾大聲責罵王生,及將留王生留置於學務處,然對於王生家長之其他申訴即未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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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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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基金會與承辦該案之施姓督學,以及中教科股長林靜怡將相關意見補充與台北市教育局之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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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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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教育局以北市較中字第1076034167號函本會關於民權國中提出之校園事件報告書(附件六)。然上該報告書所述完全未回應王生家長所提之申訴內容,迴避家長控訴學務處、生教組長、導師等之不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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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台北市教育局調查報告
看到民權國中的例子,覺得這些教育人員好恐怖,都有目擊者挺身而出了,民權的校長、老師們,還敢如此矯飾。
回覆刪除小孩子如比較特別一點,家長要很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