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20180927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以生命控訴-請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民權國中不當管教學生及台北市教育局怠惰失職


請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民權國中不當管教學生及台北市教育局怠惰失職

自殺的新聞旁,總標註著「請珍惜生命」。這個標語對於王爸爸、王媽媽來說,太過沉重,因為他們的孩子在去年127日自殺了。王爸爸、王媽媽知道他的孩子不是不願意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是這個太年幼的生命裡,除了完成大人訂下的規則,他以為沒有其他選擇。
才三個多月的國中生活,為什麼會讓一個孩子走上絕路?王爸爸、王媽媽一直在尋找答案…
性平會成校長私刑場所,壓制家長接受校方所有要求
才剛開學兩個月,王生因為在放學時和兩名同社團的同學發生衝突,民權國中召開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性平會中,校長朱毋我竟要兩造雙方都到場,並且直接稱王生是「小孩子騙大人」,直接採信對方的說法。朱毋我校長還對王生喝斥:「你就是有病,就是要吃藥」。王生爸爸發現學校作法失當,提出應該要有專家在場,校長竟稱說:「我們這個會議在場的都是專業輔導人員,就等同於醫生」、「今天性平會調查結果我們說了算」,令家長不敢再提出意見,只得聽命於學校。
性平會後,學校禁止王生參與第八節課及晚自習,且整當周整天需「抽離」到學務處;放學時必須由家長親自接王生回家。王生回到班級上課後,若於上課期間影響秩序,也會於課堂中直接被帶至學務處留置,且經常留置到放學,也會被生教組長叫去學務處進行勞動。在127日前,王生曾連續三個禮拜整天都在學務處,無法回班上課。
「抽離」至學務處,竟是羞辱和恐嚇
王生自殺後,王生家長接到多位九年級學長留言表示:王生被抽離到學務處的期間,他們目睹生教組長對王生大吼大罵,有時午餐還沒吃完就被叫去罵;生教組長更多次將孩子強留在門後與牆壁間的空間中,以禁閉罰站方式處罰孩子,並用力踹門板發生巨大聲響;更羞辱的是,連去上廁所也要向組長鞠躬報告。學務主任則公然詢問王生「吃藥了沒」。只要王生被送到學務處,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會警告王生:「你只要吵一節課,就是在學務處待一天」(附件一)這些指控歷歷,讓王生家長崩潰原來,學校以「抽離」為名,進行的是恐嚇與羞辱,原來,孩子這些日子來承受的是這樣的壓力。
學生因犯錯被要求到學務處,本來就承擔被貼標籤、被指責的壓力。但在這樣的壓力上,學務主任、生教組長竟還對王生恐嚇、羞辱,造成他更大的身心壓力。王生過世前,有長達三周都被以「抽離」之名被隔離在學務處,他所受的遭遇連學長都看不下去了…所謂的「抽離」,難道就是「羞辱」嗎?難道只要學生干擾課堂,就可以合理化這些老師的恐嚇與羞辱嗎?
班導明知學生有困難,仍持續為不合理的學業要求
施姓導師以王生學業成績低落為由,長期要求王生大量訂正、罰寫,並要王生完成罰抄寫才能回家。王生每天都被罰到5點多才能回家,甚至還有到6點。期中考時,施老師更僅要求王生一個人「全科重考」,否則要按各科考試成績,各罰抄寫36遍不等,王生只得接受重考。但王生完成重考,也達到施老師的標準後,卻仍被要求全部再罰抄寫一次。
這些針對性的課業壓力,讓王生曾經在家崩潰大哭:「為什麼他們處處針對我?我乾脆去死算了」。而王生家長向班導反映王生身心壓力過大有輕生念頭,希望施師能因此調整作法,施老師竟然回「你現在在威脅我嗎?」,仍要求王生要完成重考和罰抄寫。
對導師而言,他可能只是「標準」高一點,他對王生有期待。但對王生來說,永遠追不上的標準,永無止盡的罰抄寫,以及隨時可能的羞辱,是他無法逃離的真實生活。於是,悲劇發生…
讓孩子跳下去的那一刻
127日放學後,王生被導師留校完成期中考的罰抄寫。王生寫完即離開教室,導師緊追出來,過程中王生試圖打開雨傘要逼退老師,被老師認為是要攻擊他。
施老師一到校門口看到等待王生的王媽媽,立即控訴王生要攻擊他等等,王生為了自保回嘴否認。王媽媽天天聽施老師反映孩子的不是,加諸先前經歷性平會校方強硬且毫不理解的指責,現在又得天天在校門口等孩子完成罰抄寫,當下目睹孩子在眼前頂撞施老師,忍不住打了王生一巴掌,想讓王生冷靜下來。
不久,生教組長到場,他告訴孩子和家長:「你知道攻擊老師要記大過嗎?沒關係你先回去,看怎麼樣我明天通知」。
媽媽與孩子都知道,明天等著他們的是什麼。當天,回到家後,孩子把書包一丟說了「東西還你」就跑走,從自家頂樓跳下。
「東西還你」是王生離開前講的最後一句話。是什麼樣的環境,會讓孩子覺得他的所有,都是為了滿足大人的要求、符合大人的框架?是什麼樣的壓力,會讓孩子覺得無處可走?是什麼樣的處理,會讓他覺得「攻擊老師」的控訴後接踵而來的結果,讓他寧願選擇以死來一勞永逸?
台北市教育局調查長達八個月,竟只給家長一紙作文
王生家長於事發後,即透過議員向教育局申訴,直到2018822日才將事件報告書提供給本會與家長。8個多月的調查,臺北市教育局居然是讓民權國中,身為被家長申訴的對象,球員兼裁判的自行調查!
這份報告書,通篇未說明調查方式、未直接回應家長之申訴內容,對於調查結果提不出具體的證明,這樣的「作文」,竟然能核准並轉予家長!臺北市政府身為教育主管機關,對於學校之不當作為未積極監督,於學生自殺後,對於自殺之事實未本於客觀公正之立場具體調查,僅將學校之說詞一昧轉述與本會及家長,敷衍了事(附件二)

請跟孩子站在一起
孩子離去,迄今已過了325天。孩子長大,轉瞬之間,離去,是日日煎熬。
王爸爸、王媽媽知道,是他們親手將孩子送進去的學校,是他們千叮嚀萬囑咐要孩子要聽老師的話,是他們在性平會上讓孩子被壓著頭認錯,他們無法為孩子據理力爭,是他們明明知道孩子委屈,卻只要孩子向施暴者低頭。這些讓孩子承受的委屈,他們刻在心上痛著,站出來是希望呼籲家長們:「請跟孩子站在一起」。
然而,學校難道不用給他們真相嗎?這些王爸爸與王媽媽三個多個月的親身經歷、學長們的指證歷歷,只有真相才能還給孩子公道。
本會今天與家長一同提出此案,請求監察院調查本案,讓此事得受公允的調查。我們要求:
一、監察院應追究民權國中校長朱毋我、學務主任、生教組長,及教育局局長之責任
朱毋我校長濫用其作為性平會主任委員之身分,違反程序、公審並羞辱學生王生,而教育局迄今未依法調查並予以懲處,反而核准民權國中不當之調查報告,顯屬失職,監察院應予彈劾。
二、監察院糾正教育局未能盡職查處民權國中教職人員失職行為
臺北市民權國中校長、生教組長、學務主任對王生所為之羞辱、恐嚇之不當行為;施老師不當設定成績標準,要求王生補考、罰抄寫;民權國中輔導室明知王生需要輔導資源介入,卻任由學務處、校長等人進行不當之管教,顯有失職。上該人員均應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予以解聘。然臺北市教育局知悉該校疑有上述狀況,卻未依法監督民權國中依法查處,顯有失職,應予糾正。

時間
大事記
2017/9/1
開學,王生開始就讀七年級
10/24
王生在10/23放學時因為和社團同學有所衝突,民權國中啟動性平會。民權國中校長朱毋我在兩造所訴事實有落差的狀況,要求兩造到現場,認為王生的說法是「小孩子騙大人」。並且當眾斥責王生「你有病就是要吃藥」。家長對程序有所質疑,校長對家長說「我們這個會議在場的都是專業輔導人員,就等同於醫生」、「今天性平會調查結果我們說了算
性平會後決議:
1.  王生不得繼續參加籃球社團、第八節課、晚自習。
2.  王生放學必須由家長接送才得回家。
3.  要求王生就醫確診是否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4.  當週抽離至學務處。
10/25~12/7
王生在學務處期間,生教組長楊昌融對王生大吼大罵,有時午餐還沒吃完就被叫去罵;多次要王生罰站在門後與牆壁間的空間中,並施打門板,發生巨大聲響;上廁所也要鞠躬報告。學務主任劉擇憲也經常公然詢問王生「吃藥了沒」質問該生是否不喜歡民權國中,不喜歡可以叫家長轉學離開;並對王生說「如果轉學,之前的性平案件就會移交到新學校,到時你就會被當成性侵犯對待。」
只要王生上課有干擾秩序也會被送到學務處,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會警告王生:「你只要吵一節課,就是在學務處待一天」
10/25~12/7
導師施亦鳴則以成績為由罰抄寫,並經常將王生留滯在校完成罰抄寫才得以放學,家長經常需等到下午五、六點才接到王生。
11/3
校慶日時校方限制王生只能參加校慶活動時間一小時,其餘時間需留在學務處。
11/24
該生下午在學務處遭強留在門後與牆壁間的空間中,以禁閉罰站方式站一節多課後,隨即差派其他勞動直到放學。
該生回家後崩潰說:學校都處處針對我,為什麼都不相信我,你們又不是我,又怎麼知道我的想法,我乾脆去死一死算了的輕生詞句。
11/28
月考日全校學生提早放學,但校方以家長未到為由禁止該生回家,亦禁止該生連絡家長提前接回,只能待在學務處等家長接回。
11/30
施亦鳴導師在學務處告訴該生第二次月考需要全部重考一次,並將錯誤的題目罰寫36次,而標準要提高到80分,生物為100分,否則還是得再罰寫。
父母陪該生到學校找導師談話,告知孩子在學校受到極大壓力,在11/24晚間該生已有表示輕生念頭。請導師多加注意他的心理狀態,並請適時關心他,讓孩子心理狀態能放鬆點,導師竟回應:「你現在是在威脅我嗎?」
12/1
孩子訴說學務主任叫其轉學的委屈,家長鼓勵孩子將委屈轉述給輔導老師,但孩子表示不願意,因他們是一樣的。講了輔導老師也是會告訴學務處,到時還是會被處罰。
12/5
王生進行期中考重考。
輔導主任吳政庭及輔導老師向王生母親詢問該生有輕生念頭之事,希望母親與老師溝通。母親表示在11/30當天已經溝通過,並且重申孩子所陳述的事實,輔導主任表示:「有些學生會這樣講,不代表會這樣做」等語
12/7
該生仍被留校罰寫到六點多,家長在校門口目睹導師與孩子發生嚴重衝突,雙方嘶吼對立。
該生非常生氣,回家路上向母親抱怨:「他們處處針對我,那我就去死了算了啊!」回家後跳樓輕生。
12/11
家長要求校方提供王生所有輔導資料及記錄,校方多次以「涉及其他學生個資」為由不提供,遲至1213日才提供王生之學生輔導紀錄A(學生基本資料)、晤談紀錄表與性平會會議紀錄二份,然並未提供載有詳細輔導內容之學生輔紀錄B卡。
12/13
家長向台北市教育局陳情上述不當管教之事項
2018/1/9
台北市教育局以北市教中字第10730446900(附件四)回覆家長,承認生教組長確實曾大聲責罵王生,及將留王生留置於學務處,然對於王生家長之其他申訴即未予回應。
4/2
人本教育基金會與承辦該案之施姓督學,以及中教科股長林靜怡將相關意見補充與台北市教育局之承辦人。
8/22
臺北市教育局以北市較中字第1076034167號函本會關於民權國中提出之校園事件報告書(附件六)。然上該報告書所述完全未回應王生家長所提之申訴內容,迴避家長控訴學務處、生教組長、導師等之不當處罰。



附件一 九年級學長所見內容

附件二 台北市教育局調查報告


留言

  1. 看到民權國中的例子,覺得這些教育人員好恐怖,都有目擊者挺身而出了,民權的校長、老師們,還敢如此矯飾。
    小孩子如比較特別一點,家長要很小心啊!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20161019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杜絕體罰,落實教育,2016校園體罰問卷報告記者會

    問卷報告相關資料請點此處閱覽 20161019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杜絕體罰 落實教育 2016 校園體罰問卷報告記者會 2006 年我國修正教育基本法,宣示不得對學生為任何體罰; 2014 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宣示我國實施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健全兒少身心,保障兒少權利,建構一個「無暴力的教育環境」,是兒童身心能獲健全發展的重要前提。為此,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也在 2006 年出版「正向管教法」,協助老師戒斷體罰,摒棄負向管理管教。 然而,在這些宣示下,台灣國中小校園到底改變了多少?兒童人權已經可以在我們的校園裡得到明確的保障,合理的尊重了嗎? 從今年的問卷報告,以及 2012 年全國校園問卷報告的對照,我們發現: 一、 校園體罰     (一) 今年有三成五的國中生( 35.4 %)與二成七的國小生( 27.8 %)在學校被體罰。國中體罰率比 2012 年升高將近 5 個百分點。國小體罰率上升近 3 個百分點。     (二) 有二成的國中生、一成的國小學生仍被罰交互蹲跳、起立蹲下等這種可能會導致生命危險的體罰動作。     (三) 有高達九成的國中小有體罰的現象,相當於體罰幾乎是我國每個校園裡皆可目睹的普遍狀況,縱使只有零星老師進行體罰,體罰的威脅仍存在幾乎每一所學校裡,零體罰完全沒有真正落實於校園。 二、 不准下課     (一) 今年有高達八成的國小學生有被罰過,或看過同學被罰過不准下課。有超過 4 成的國小學生曾被處罰過不准下課。     (二) (二)全國有超過一成的國小學生被罰過整天不能下課。而有超過3%的國小學生被罰超過一個禮拜整天不能下課,相當於我國約有三萬多個國小學生曾被罰一個禮拜以上「整天不能下課」,且竟然有超過九千個國小學生是被罰整學期「整天不能下課」。     (三) 全國被罰不准下課且不能上廁所的國小學生的比率有 1.6% ,相當於全國約有 1 萬 9 千多個國小學生是被罰不准下課也不准去上廁所;全國有 23.59% ,相當於 29 萬個國小學童不准下課也不能離開位置;有 23.59% ,相當於 34 萬多個學童被罰不准下課而且不能跟同

20161018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請點此閱覽記者會影音資料 20161018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教育基本法通過零體罰立法已經十年了,澎湖難道是法外之地?這就是政府提供的「國民義務教育」嗎? 以下是我們訪查的澎湖縣中正國中教育現場內容: 一、       李姓數學女老師用熱融膠棒打學生手心。 二、       陳姓數學女老師會抓學生頭髮、以拳頭搥學生肚子。 三、       自然科男老師用整束熱熔膠棒打學生手心及頭部。 四、       葉主任的體育課一律先跑操場 ,男生 1600m 、女生 800m ,即便有氣喘也要帶著藥跑。家長 非常不解,問:有必要跑成這樣嗎? 五、       國一許姓導師是 104 年澎湖縣資深優良教師 表揚對象: * 大量罰寫 :英文小考標準是 100 分,否則罰寫單字 50-100 遍;放學後留學生補   考,若補考沒過罰寫加倍。考試考不好也要罰寫考卷 3 遍。 * 長期、長時間罰站 :罰寫沒完成,要罰站整天、整週、或連續站到學期末; 制服、   運動服穿錯,也要罰站整天。 罰站是從早自修站到放學,除上課時間罰站,下課   和午休時間要繼續罰寫,孩子僅有午餐時間能短暫休息。 * 處罰起立蹲下 500 到 6000 下 :罰寫未寫完或英文課文背不出來,就被體罰起立   蹲下,做的時候要報數,否則不算數。某學生做完 6000 下後,當天下午請假回   家,隔天仍無法上學,繼續請假。 * 反省單 :段考考不好要寫反省單(貼在聯絡簿)。 * 搜書包 :指控學生書包有違禁品,任意搜書包。 * 大量考試、未依課表上課 * 教唆偽造班會記錄 :沒有開班會,卻教唆學生幹部偽造會議紀錄交差。       家長只能忍耐或轉學? A 生家長發現孩子每天放學還來不及吃飯就趴在桌前寫功課,寫到就寢時間仍無法完成,到校找許老師溝通時,發現孩子不是在寫功課、就是罰寫或抽背英文,沒有下課時間;多次向許老師反應無效,國一上學期就轉學。 B 生家長開學即向許老師表達 B 生有氣喘病史,許老師仍對 B 生多次整天罰站,導致 B 生臉色發白、嘴唇發紫、腳軟發抖、全身冒汗,因而請病假回家; 回家後無法走路必須用爬的方式前進 ;也曾身體不適送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