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9月, 2017的文章

20170926人本函台北市教育局 :立即要求中山女高校長、教職員停止對性騷擾事件之不當發言

  請貴局立即要求台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 ( 下稱:中山女高 ) 校長、教職員停止對於性騷擾事件之不當發言,其他詳如說明。 說明: 一、   查中山女高某師對多名學生之性騷擾行為,經中山女高性平會調查屬實,並經該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記大過一支。數位知情之學生家長於 106 年 9 月 16 日到校 散 發公開聲明 , 要求依法公開該師性騷擾事件之樣態、調查過程與處理結果,要求學校提供輔導與申訴之資源與管道。 二、   該事件經媒體報導,貴局於當天立即發 佈 新聞稿,強烈譴責中山女高,要求學校儘速檢討處分結果,並認該師有多次紀錄,情節嚴重,要求學校檢討評議結果,從嚴議處。 三、   經查,該校洪瑞英老師公開在三年慧班 Line 群組對話裡,向學生表達:「不懂那位家長為什麼要把事情鬧大,自己女兒讀的學校發生醜聞很棒嗎?」「…謹守分際就是保護自己,讓別人無處可騷」等語 ( 附件一 ) ;該校三年義班導師陳啟文更在 Line 家長群組陳述:「整件事情並非外界描述那麼恐怖,目前已經結案,只是性平事件依法不能對外說明細節」、「…整體問題源自於師生互動拿捏失準,類似羅生門。所以老師是長者,肩負全責。其內容不是新聞傳說的那樣不堪。否則,想想,受傷害的家長怎會善罷甘休?」等語 ( 附件二 ) 。 四、   然而,該校校長吳麗卿於 9 月 20 日、 9 月 22 日在朝會對學生說話 ( 附件三 ) ,不僅未與貴局立場一致,嚴厲譴責教師性騷擾學生事件之發生,並檢討校內程序之疏失 ( 該校確未依法提供所有被害人知悉性平調查及處理結果,以及告知其得依法申復之權利 ) ,更未要求校內老師勿再傳遞不實且不當之資訊予學生或家長,反而說出:「…事證到哪裡,他的懲處就到哪裡。」、「…所有的法律是做到,不要冤枉人家,也不能放縱壞人對吧 ? 」、「…在 line 的對話,老師的好意是提醒她說,網路上很多話妳要自己去分辨,不要隨便亂按讚,因為同學也知道,以前曾經發生過,你亂按讚,最後人家不是那個樣子的時候,人家回來提告,對不對 ? 所以我們老師是這樣的心情去提醒同學,但是卻被誤會成老師只為了學校的榮譽,不讓同學討論,或者下封口令…」等語,不僅迴避了校方之瑕疵與責任,更袒護了部分教師在本事件後之不當言行。更嚴重的是,這些校內師長、校長的不當發言,如何讓校內外潛在的、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