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務必督促四維國小依法解聘體罰恐嚇羞辱學生的老師 並追究該校袒護失職之責 今日 (9/23) 蘋果日報報導「掃帚阿魯巴示範處罰 師遭認定體罰建議解聘」,所指稱的男姓教師任職於桃園市四維國小。去年擔任三年級班導師時,竟用掃帚穿過男童胯下並猛力往上提,並說『以後大家犯錯就是這樣處罰』,全班學生哄堂大笑,導致男童下體挫傷及心理嚴重受創。 鍾師又威脅男童『只要爸爸媽媽去學校找他,就會再處罰一次』,男童不敢告訴父母此事,直到 轉學後才鼓起勇氣向母親吐露。為了不讓其他孩子繼續受害,家長積極向校方反應並要求召開教評會,校方卻回應『 校園和諧最重要 』『 親師溝通有狀況,非體罰罷凌案件 』拒絕介入,直到家長透過人本發文向桃園市政府檢舉,才勉強依法聘任校外性平調查委員展開調查。 調查小組訪視該班四名學生與相關人士,並調閱聯絡簿與監視錄影畫面後,於調查報告上載明該師有體罰(打手心及用鐵尺彈男童頭部)、不當管教(要班長帶男童之學務處及拿剪刀威脅要剪男童生殖器),並且認定該師確曾在 106 年 12 月 18 日要求男童站在白板前,以掃把從男童正面下體穿過,並將男童托高之行為。調查委員認定該師顯然違反 教育基本法 第 8 條第 2 項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以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之規定,鍾師之體罰行為已屬於 教師法 第 14 條第 1 項底 12 款『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建議學校應召開教評會依法解聘。 無奈,即使調查報告明確建議解聘,以及調查過程中四名學童中有三個都說自己常被老師打手心,桃園市四維國小教評會仍執意護航毫無悔意的鍾姓男老師,以『 只是開玩笑 』、『 中年級學童心智不夠成熟才無法接受 』、『 再 2 年就退休了,解聘將一無所有 』、『 他很在乎錢,考績丙等沒獎金很嚴重 』、『 這個班上問題學生很多,他只是管秩序 』決議進入輔導期。校長更特意約談男童媽媽說:『 你要懂得站在多數老師的立場想想 』。 更荒謬的是,面對教育局退回決議、鍾姓老師四處抹黑男童亂脫褲、品性壞,換取家長連署支持,甚至覺得委屈『主動』向媒體爆料。面對媒體,校方竟仍振振有詞的回應媒體說:『這名 48 歲男教師已任教職 23 年,在學校任職期間表現很正常』、『 與會的學校老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