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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一女中校長公開信



楊世瑞校長:

  暑假時,我們知悉了貴校於暑期課業輔導時,有教授下學期新進度之情形,且教授新進度之狀況直接登載於進度表。而實際上貴校上新進度的情形,不只一科、也不只一班。「課輔不得上新進度」之要求,教育部已宣導11年有餘,楊校長從事教育工作多年,不可能不知道。課輔上新進度有明顯的弊端:其一,學生擔心會跟不上進度,違背自己的意願參加,就損害了學生依法自由選擇的權利;其二,決定不參加課業輔導的學生,會因此沒有上到進度內容,受教育權因此受到損害。兩者,都會直接損害貴校學生權利,皆有悖於您保護貴校學生在教育場域之基本權不受侵害的責任。

  在我們向教育局檢舉此情形後,貴校僅就例示的單一班級之兩科目進行處理,未徹底糾正此一普遍的情況,以至於校方約談的老師回到班上後,甚至向同學抱怨,也不只他在上新進度,為何只處理他?楊校長,課輔上新進度在貴校普遍的程度,不只這位老師清楚,恐怕您也很清楚,而且貴校同學也都明白您知道此狀況。校長您對此事的處置,實在是最壞的示範了,「被檢舉到哪裡就只處理到哪裡,就算知道其他缺失也裝作不知道。」盡顯公務員避事心態。

  而貴校經上述事件後,仍未對課輔違反法規之狀況進行檢討。本學期開學當天,除未向學生表明得自由參加課輔,也不發放同意書徵詢學生參加之意願,就直接發收費通知;而且當天就開始上課輔,完全不讓學生有任何自由選擇之機會,再次違反法規。而且,這份收費通知上,也載明了「本通知單奉校長核可後正式實施」,顯然,貴校這個違規作為,您必須負上責任。
 
  更有甚者,貴校在經檢舉後,不重新調查學生參加意願,只在學校網站放上「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不參加學期中課業輔導申請表」。這種做法,把原本的「自由參加」一變為「不參加要申請,由學校准駁」,不僅縮減學生自有選擇自由,更顯示貴校不願意面對錯誤而進行改正。而且,此「不參加申請表」中,最大的欄位就是要學生填具不參加理由,這也違背教育部在學期開始前就已宣導的「不得要求不參加課輔之學生敘明理由」。

  楊校長,之所以談這麼多事件的處理,是因為這些過程中,孩子都在了解,我們的社會是怎麼運作的。而校方目前展現出來的,並不是站在要把課輔的實施導正,回到符合法規的狀況,而是盡可能地去去維護那些「課輔上新進度」「要求學生來上課輔」的違法情況。說實在話,我們當然知道校方想要維持現狀,但是利用自己職務上的方便、或者利用地位不平等的狀況,又無視學生法規明定的權利,來達成自己的目的,那便是威權。貴校自詡為菁英學校,希望為社會培養能擔當重要事務之人才。但所使用的手段,是要學生忍氣吞聲、委曲求全;是要他們在面對校方不法作為時還要自我修正,甚至是要對權威展現服從。如果,貴校希望未來的社會菁英即使面對違法不義之事,也要對威權展現出服從,那我們實在為國家的未來,感到十分憂慮。


  以此,請您正視自己的教育工作,拿出教育眼光,重新審視在面對違反法規的行為時,您要帶來什麼樣的示範。請您守法,也請您務必再想想,您要在孩子面前,展現什麼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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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們的小孩也是不想上,被約談從老師到主任. 二重國小許老師,跟我小孩也經歷過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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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最大的問題在教育局,教育局沒有做為讓老師胡做非為,大部份的家長都想讓別人家長替自己出頭,不想當出頭鳥,不思考不聞不問能過一天是一天, 惡息一直沿續,真正的民主無法落實,路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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