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20171017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校園變淫師樂園,誰該負責?教育部應嚴正查辦!」記者會

校園變淫師樂園,誰該負責?
—教育部應嚴正查辦!

今年622日,人本基金會甫於屏東縣議會召開「學校吃案–學生受害;糾舉共犯結構,終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記者會,揭發屏東某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多次不當追求女學生事件(附件)。同時間,尚有黃姓音樂老師涉及更嚴重的性平事件。但是,黃案調查期間,黃老師不但沒有被停聘;調查後,更沒有被解聘。問題是,黃老師的諸多淫行,難道記一個小過就可以抵銷?學校到底要包庇淫師到什麼時候?家長們知情嗎?放心孩子讓他教嗎?無辜的學生們怎麼辦?

一個老師可以做這些事?並且是公開、不避諱的做!
—早自習時多次於教室後方,讓女學生坐在其大腿上,面對面擁抱
—多次和女學生嘴對嘴餵食
—學校在活動中心辦活動時,讓女學生坐在大腿上
—戶外教學時進入女學生房間、躺在女學生床上、讓女學生將頭部
  靠在自己胸前互相擁抱
—和女學生兩人鎖在音樂教室內,經學生敲門,仍不肯開門
—發訊息告訴女學生:我放不下你;妳是特別的、我想要保護的;我想關心保護疼愛妳,只是沒有辦法那麼高調…
—告訴女學生:聽說打舌環的女生在跟男生做那個有特別的感覺

一個老師炫耀跟女生的關係,還可以裝無辜說是對方主動?
—跟同事炫耀女學生來親嘴,同事笑稱「中鏢」。
—跟球友炫耀打完球後要跟女學生吃飯。
—把女學生從教室「抱」到自己停在音樂教室旁草地的汽車上,載去婦產科就醫,回來後公開炫耀說:我覺得好害羞,別人還以為是我把她肚子搞大,其實只是肚子痛。

學校成為淫師獵場、學生成淫師獵物
這所新設立的高中,地點偏僻,交通不便,周邊人煙稀少。除了潘、黃兩位被通報三起事件外,據聞該校不止有兩位淫師,有某男老師喜歡拉女學生的手或摟肩,午休時還讓女學生枕靠在大腿上哭訴;某男老師上課開黃腔,下課後還會對女學生說:「妳的腿好白,好想摸一下。」;某女老師上課時說:「我的床上功夫很了得。」還會說:「喜歡一個男人,可以和他談戀愛。如果對方是老師,只要滿18歲,可以大膽、自由的去愛。」。從這些老師的言行,不難看出他們不僅毫無教師專業倫理,甚至大膽的把校園當作「性征服」的獵場,而無辜的學生就是他們征服的獵物,事發後,不僅沒有人加以制止,反而彼此吹捧、為對方敲邊鼓或護航,讓學生信任並崇拜他們,以便下手。學校偏遠,加上學校門禁管理不善,學生被老師追求、載進載出也無人聞問。讓有心的教職員可機可乘。

學生還能相信你嗎?老師!
某受害學生曾說:「其實我也很不解:為什麼學校老師都知道他的作為,卻還是跟他那麼好?」學生看到不問是非、顛倒黑白的校園,內心感到價值錯亂與混淆,只能吞忍委屈。請問:學生還能相信你們嗎?
千錯萬錯,都是學生的錯?
學校長期縱容淫師們違反專業倫理,甚至利用老師的權勢、屢屢逾越師生分際,導致他們越來越歧視女性、輕視學生,行為囂張毫不掩飾。所以,他們會公開炫耀自己的獵取經驗;所以,當黃師向同事炫耀自己被女學生親嘴時,其他同事會笑稱「中鏢」,而不覺得有何不妥;所以,其他老師可以大喇喇的為潘師護航說:「因為她孤單寂寞才會朝學生下手,情有可原」;所以,學校可以把責任都推給女學生,說「是女學生自己主動,老師只是沒有拒絕」,讓女學生承擔全部罵名;所以,貌似無辜的男老師則可以繼續教書、繼續獵色;所以,有老師娶了當年積極追求的該校女學生,讓其他受害女學生誤以為自己也能「修成正果」,殊不知被當作玩物的更多!
畢業學姊向學弟妹喊話
今年622日譴責該校包庇潘師不當追求、性騷女學生的記者會上,我們播放了一段受害學姊的錄音。她說:
「我很懊悔當初沒有堅持告發潘老師,因為當時堅持下去的話,就不會有學妹受害。我覺得現在出來舉發的學妹比我勇敢多了,因為她懂得拒絕。我當年是真的完全傻住了,腦筋一片空白,也不知道有哪些管道可以求助。
我覺得如果其他人也有相同的例子,不管是潘老師或其他老師一定要勇敢的站出來,因為權利是自己的。
應該很多人會認為「诶,為什麼你當時不站出來,選擇現在才舉發?」我覺得,因為這是個血淋淋的例子在我的身上,就是:這件事情你當下沒有去處理、捍衛自己的權利的話,隔那麼多年來,那些問題還是逃不了,應該說:越想忘記的回憶它真的忘不掉!
我覺得,我除了想幫助學妹以外,我想幫助當年的自己,所以我今天選擇說站出來說。」(以上摘錄自20170622人本記者會上播放錄音檔)

人本已向教育部檢舉共犯結構
關於黃師的惡行,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以其違反專業倫理,只記一小過就結案,完全未探究雙方因年齡、身體、職位、性別等等嚴重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下,導師對於學生之認知及行為有強烈且絕對之支配性。據查,學校刻意安排校長舊識進入每個性平調查小組,容易淡化、卸責;性平會根據性平調查小組意見再做出一個小過的認定,顯然偏頗且毫無性平專業判斷,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人本基金會已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檢舉。此外,人本也將對其他淫師提出檢舉,並要求教育部設專案小組大力整頓該校歪風。

附件一:20170622人本新聞稿
學校吃案–學生受害
糾舉共犯結構 終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
學生和家長心目中的好老師,多年來不當追求女學生
屏東北部某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向來對班上女學生很關心,常和女學生開玩笑、打成一片,家長對她讚譽有加;她常找之前班上學生回去聚餐,並留女學生在家過夜,家長均不疑有他。長久以來,女老師深獲學生和家長的好評與信任。
但是,潘老師會不斷的邀約班上學生A女吃飯及外出,甚至特別送禮;上課時,她會緊盯著A女,甚至跟著去上體育課,不斷觀察A女的一舉一動;還曾在LINE訊息中表示:「你不應該讓男同學靠你這麼近的!尤其是在上課時間!下次請拒絕他!不然我打爆他的頭!我最喜歡○○了!○○這樣我可是會吃醋的!」「慘了,我是不是中邪了!○○~你是不是對我下了什麼符咒啊!。即便A女長期不予理會,潘老師仍在今年4月底邀約A女畢業後一起出國,並說:「不用考慮旅費」。A女三年來面對潘老師不斷追求,承受極大壓力,不得不於5月初向學校反應,學校的做法竟然是請家長簽署切結書,同意不予追究。
孰料潘老師並未因被學生投訴,而檢討自己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師專業倫理的騷擾行為,反而指控女學生「背叛」她,並繼續在Line群組中,以打工之名,邀約班上其他女學生於614日到18日,到高雄擔任她的全天候私人看護。

潘老師竟是性騷擾女學生的累犯,但該校多年來未通報、未處理
據查,這所國立高中早在多年前,就已知曉潘姓女老師曾涉嫌不當追求及猥褻女學生。但是,校方竟然是選擇隱匿,不通報、不調查、不解聘,致其他女學生繼續受害。潘老師多年來在校園內以「欣賞」為名性騷擾或不當追求女學生,已然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教師倫理,甚至不因為被拒絕或被學校知曉而停止,還繼續騷擾、邀約其他女學生到家中。這種把學校當作是自己獵豔場所的老師,就是不適任老師,學校應召開教評會解聘。而該校本身不通報、不處理,也是校園性侵害事件的共犯結構,應一併追究相關失職人等。

人本呼籲所有的受害人站出來舉發
我們主張:
一、潘老師所涉及的疑似性騷擾及性侵害案件於調查完畢後,學校應召開教評會綜合評議潘老師整體性騷擾、不當追求學生之不適任情狀,並予以解聘。
二、教育部應專案調查該校行政主管長期違法吃案的慣行,並予以嚴懲。現任督學梁榮財與該校校長是舊識,應迴避所有相關調查。
三、呼籲所有曾被老師性侵害、性騷擾的學生勇於站出來舉發,人本將提供義務協助。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20180927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以生命控訴-請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民權國中不當管教學生及台北市教育局怠惰失職

請按此參閱記者會資料 以生命控訴 請監察院調查台北市民權國中不當管教學生及台北市教育局怠惰失職 自殺的新聞旁,總標註著「請珍惜生命」。這個標語對於王爸爸、王媽媽來說,太過沉重,因為他們的孩子在去年 12 月 7 日自殺了。王爸爸、王媽媽知道他的孩子不是不願意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是這個太年幼的生命裡,除了完成大人訂下的規則,他以為沒有其他選擇。 才三個多月的國中生活,為什麼會讓一個孩子走上絕路 ? 王爸爸、王媽媽一直在尋找答案… 性平會成校長私刑場所,壓制家長接受校方所有要求 才剛開學兩個月,王生因為在放學時和兩名同社團的同學發生衝突,民權國中召開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性平會中,校長朱毋我竟要兩造雙方都到場,並且直接稱王生是「小孩子騙大人」,直接採信對方的說法。朱毋我校長還對王生喝斥:「你就是有病,就是要吃藥」。王生爸爸發現學校作法失當,提出應該要有專家在場,校長竟稱說:「我們這個會議在場的都是專業輔導人員,就等同於醫生」、「 今天性平會調查結果我們說了算 」,令家長不敢再提出意見,只得聽命於學校。 性平會後,學校禁止王生參與第八節課及晚自習,且整當周整天需「抽離」到學務處;放學時必須由家長親自接王生回家。王生回到班級上課後,若於上課期間影響秩序,也會於課堂中直接被帶至學務處留置,且經常留置到放學,也會被生教組長叫去學務處進行勞動。在 12 月 7 日前,王生曾連續三個禮拜整天都在學務處,無法回班上課。 「抽離」至學務處,竟是羞辱和恐嚇 王生自殺後,王生家長接到多位九年級學長留言表示:王生被抽離到學務處的期間,他們目睹生教組長對王生大吼大罵,有時午餐還沒吃完就被叫去罵;生教組長更多次將孩子強留在門後與牆壁間的空間中,以禁閉罰站方式處罰孩子,並用力踹門板發生巨大聲響;更羞辱的是,連去上廁所也要向組長鞠躬報告。學務主任則公然詢問王生「吃藥了沒」。只要王生被送到學務處,學務主任、生教組長會警告王生:「你只要吵一節課,就是在學務處待一天」(附件一)這些指控歷歷,讓王生家長崩潰 — 原來,學校以「抽離」為名,進行的是恐嚇與羞辱,原來,孩子這些日子來承受的是這樣的壓力。 學生因犯錯被要求到學務處,本來就承擔被貼標籤、被指責的壓力。但在這樣的壓力上,學務主任、生教組長竟還對王生恐嚇、羞辱,造成他更大的身心壓力。王生過...

20190412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公然侮辱、歧視、孤立學生的老師 還躲在保護傘下拿薪水?! 教師法應明確將「對學生為羞辱、歧視、孤立」列入解聘事由

20190412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公然侮辱、歧視、孤立學生的老師 還躲在保護傘下拿薪水 ? ! 教師法應明確將「對學生為羞辱、歧視、孤立」列入解聘事由 本會近期接獲在台北市某國中數學科任教師A師,僅因為學生沒有聽懂老師的指令拉上窗簾,就在全班面前大罵學生:「你這個白癡」、「你根本是個廢物」,更叫班上其他同學去『踢』該名學生,接著又用鉛筆盒打學生的頭。 本會訪查目前由A師任教的班級學生,受訪家長及學生皆表示,A師去年九月開始任教就經常在班上公然罵學生「白癡」、「怎麼不去死一死」等語,且會在上課到一半,就將學生叫到教室外面罰站,還對學生說:「我叫你到外面罰站,就代表你沒有資格上這堂課,就是曠課。」。 除此之外,A師也常針對某些學生的特徵取笑:「XX眼睛很大很像義眼,很噁心」、「XX黑油油的」,甚至更曾點名一位日本籍的學生說:「XX是死日本鬼子,滾出台灣」。也曾因為一位學生沒有聽從他的指令,就辱罵該生「你是聽障、智障,還是什麼障?」 公然辱罵、教唆傷人,竟然只是「口頭禪」?!竟然只能「觀課」處理 ? ! 這種公然言語辱罵、命令學生傷害同學的行為,都是構成刑法上「公然侮辱」、「教唆傷害」的罪行,然而家長向學校反映後,學校告知家長A師已申請介聘到他校,故未為任何處理。於是家長開始錄音蒐證,並提供錄音證據給學校,學校才開始說要處理,但處理的方式只有「觀課」,且校長告訴家長,他們不會開教評會審議A師是否要解聘,只會在學期末進行懲處。而校長於本會致電詢問時更稱:處理要看老師的動機,A師的辱罵行為是「口頭禪」。 然而,該校目前觀課只限於申訴家長該班。 根據 A 師教授的其他年級學生表示,該師仍會謾罵學生,要學生去「死一死」, 甚至嗆學生要不要學申訴人 「也組一團來告他」 。 本會與家長尋求簡舒培議員協助, 台北市教育局回覆本案為依「教學不力」程序處理,且教師法目前無可請教師暫時離開教職之規定,故學校由其他教師入班陪同觀察輔導 。 我們的孩子處在不適任教師的言語羞辱、歧視、孤立中 如 A 師嚴重辱罵學生,卻被學校輕輕處理的狀況並不是個案,在本會近兩年協助處理過的眾多言語侮辱案中,嚴重的包括罵全班「廢物」、「滾出教室」、叫學生到教室後面組成「自身自滅區」、在全班面前說小孩「賣身的」、還有老師罵學生「死性不改」、「腦容量只有...

20110525新聞稿--老師違法,學生轉學?-教育行政官官相護,學生人權誰來看顧?

2011/5/25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新聞稿                          老師違法,學生轉學?            -教育行政官官相護,學生人權誰來看顧?          人本教育基金會於去年 12 月陸續接獲家長投訴,指控任教新上國小四年級的韓姓導師長期體罰及不當管教情事,說明如下: 1.   用接力棒打手心,接力棒後來凹陷。 2.   大量罰寫 ( 曾多達五課共 20 頁 ) ,且處罰學生在教室外鞋櫃上趴著寫。 3.   處罰坐在講台黑板下的特別座。 4.   明知學生不敢喝飲水機的水而自備水壺,老師卻處罰沒收水壺。 5.   睡午覺時起來超過三次要罰打掃,學生感冒或過敏起來擤鼻涕也要罰。 6.   處罰孩子不准午睡,在教室外罰站。 7.   上課時間的罰站都在教室外,影響學生受教權。 8.   某女生和班上男同學嬉鬧, 韓 老師卻只打女生,理由是:該女生上課回答老師問題都很小聲,跟男生玩就很大聲! 9.   老師不當管教方式使得小孩睡到半夜會驚醒,擔心隔天上學會被罰。 督學查完-老師沒事,學生被孤立? 家長與 韓 老師溝通無效後,便向學校及教育局投訴。督學到校了解,老師承認有打學生,李校長請家長交給他來處理,結果卻不了了之(見附件一新上國小報告)。 李校長曾說:「我 也不 能押著 老師,一來 容易被 老師投訴影響權利,二來違背倫理, 校長本來理當保護老師 。 」 又說:「 老師沒有被處分啦,老師被開會就已經很難堪了,很少因為親師問題被開會的…,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啦!」(把體罰淡化成親師問題) 又說:「我跟督學講,最嚴重的情況就是老師記過,考績乙等,但是老師會恨一輩子 … ;教育局要詳細的報告,主任必須常常去問她,這已經受盡折磨。 」 相對於孩子的一言、一行稍有閃失就要被老師處罰,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