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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校園變淫師樂園,誰該負責?教育部應嚴正查辦!」記者會

校園變淫師樂園,誰該負責?
—教育部應嚴正查辦!

今年622日,人本基金會甫於屏東縣議會召開「學校吃案–學生受害;糾舉共犯結構,終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記者會,揭發屏東某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多次不當追求女學生事件(附件)。同時間,尚有黃姓音樂老師涉及更嚴重的性平事件。但是,黃案調查期間,黃老師不但沒有被停聘;調查後,更沒有被解聘。問題是,黃老師的諸多淫行,難道記一個小過就可以抵銷?學校到底要包庇淫師到什麼時候?家長們知情嗎?放心孩子讓他教嗎?無辜的學生們怎麼辦?

一個老師可以做這些事?並且是公開、不避諱的做!
—早自習時多次於教室後方,讓女學生坐在其大腿上,面對面擁抱
—多次和女學生嘴對嘴餵食
—學校在活動中心辦活動時,讓女學生坐在大腿上
—戶外教學時進入女學生房間、躺在女學生床上、讓女學生將頭部
  靠在自己胸前互相擁抱
—和女學生兩人鎖在音樂教室內,經學生敲門,仍不肯開門
—發訊息告訴女學生:我放不下你;妳是特別的、我想要保護的;我想關心保護疼愛妳,只是沒有辦法那麼高調…
—告訴女學生:聽說打舌環的女生在跟男生做那個有特別的感覺

一個老師炫耀跟女生的關係,還可以裝無辜說是對方主動?
—跟同事炫耀女學生來親嘴,同事笑稱「中鏢」。
—跟球友炫耀打完球後要跟女學生吃飯。
—把女學生從教室「抱」到自己停在音樂教室旁草地的汽車上,載去婦產科就醫,回來後公開炫耀說:我覺得好害羞,別人還以為是我把她肚子搞大,其實只是肚子痛。

學校成為淫師獵場、學生成淫師獵物
這所新設立的高中,地點偏僻,交通不便,周邊人煙稀少。除了潘、黃兩位被通報三起事件外,據聞該校不止有兩位淫師,有某男老師喜歡拉女學生的手或摟肩,午休時還讓女學生枕靠在大腿上哭訴;某男老師上課開黃腔,下課後還會對女學生說:「妳的腿好白,好想摸一下。」;某女老師上課時說:「我的床上功夫很了得。」還會說:「喜歡一個男人,可以和他談戀愛。如果對方是老師,只要滿18歲,可以大膽、自由的去愛。」。從這些老師的言行,不難看出他們不僅毫無教師專業倫理,甚至大膽的把校園當作「性征服」的獵場,而無辜的學生就是他們征服的獵物,事發後,不僅沒有人加以制止,反而彼此吹捧、為對方敲邊鼓或護航,讓學生信任並崇拜他們,以便下手。學校偏遠,加上學校門禁管理不善,學生被老師追求、載進載出也無人聞問。讓有心的教職員可機可乘。

學生還能相信你嗎?老師!
某受害學生曾說:「其實我也很不解:為什麼學校老師都知道他的作為,卻還是跟他那麼好?」學生看到不問是非、顛倒黑白的校園,內心感到價值錯亂與混淆,只能吞忍委屈。請問:學生還能相信你們嗎?
千錯萬錯,都是學生的錯?
學校長期縱容淫師們違反專業倫理,甚至利用老師的權勢、屢屢逾越師生分際,導致他們越來越歧視女性、輕視學生,行為囂張毫不掩飾。所以,他們會公開炫耀自己的獵取經驗;所以,當黃師向同事炫耀自己被女學生親嘴時,其他同事會笑稱「中鏢」,而不覺得有何不妥;所以,其他老師可以大喇喇的為潘師護航說:「因為她孤單寂寞才會朝學生下手,情有可原」;所以,學校可以把責任都推給女學生,說「是女學生自己主動,老師只是沒有拒絕」,讓女學生承擔全部罵名;所以,貌似無辜的男老師則可以繼續教書、繼續獵色;所以,有老師娶了當年積極追求的該校女學生,讓其他受害女學生誤以為自己也能「修成正果」,殊不知被當作玩物的更多!
畢業學姊向學弟妹喊話
今年622日譴責該校包庇潘師不當追求、性騷女學生的記者會上,我們播放了一段受害學姊的錄音。她說:
「我很懊悔當初沒有堅持告發潘老師,因為當時堅持下去的話,就不會有學妹受害。我覺得現在出來舉發的學妹比我勇敢多了,因為她懂得拒絕。我當年是真的完全傻住了,腦筋一片空白,也不知道有哪些管道可以求助。
我覺得如果其他人也有相同的例子,不管是潘老師或其他老師一定要勇敢的站出來,因為權利是自己的。
應該很多人會認為「诶,為什麼你當時不站出來,選擇現在才舉發?」我覺得,因為這是個血淋淋的例子在我的身上,就是:這件事情你當下沒有去處理、捍衛自己的權利的話,隔那麼多年來,那些問題還是逃不了,應該說:越想忘記的回憶它真的忘不掉!
我覺得,我除了想幫助學妹以外,我想幫助當年的自己,所以我今天選擇說站出來說。」(以上摘錄自20170622人本記者會上播放錄音檔)

人本已向教育部檢舉共犯結構
關於黃師的惡行,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以其違反專業倫理,只記一小過就結案,完全未探究雙方因年齡、身體、職位、性別等等嚴重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下,導師對於學生之認知及行為有強烈且絕對之支配性。據查,學校刻意安排校長舊識進入每個性平調查小組,容易淡化、卸責;性平會根據性平調查小組意見再做出一個小過的認定,顯然偏頗且毫無性平專業判斷,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人本基金會已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檢舉。此外,人本也將對其他淫師提出檢舉,並要求教育部設專案小組大力整頓該校歪風。

附件一:20170622人本新聞稿
學校吃案–學生受害
糾舉共犯結構 終止老師不當追求、性騷學生
學生和家長心目中的好老師,多年來不當追求女學生
屏東北部某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向來對班上女學生很關心,常和女學生開玩笑、打成一片,家長對她讚譽有加;她常找之前班上學生回去聚餐,並留女學生在家過夜,家長均不疑有他。長久以來,女老師深獲學生和家長的好評與信任。
但是,潘老師會不斷的邀約班上學生A女吃飯及外出,甚至特別送禮;上課時,她會緊盯著A女,甚至跟著去上體育課,不斷觀察A女的一舉一動;還曾在LINE訊息中表示:「你不應該讓男同學靠你這麼近的!尤其是在上課時間!下次請拒絕他!不然我打爆他的頭!我最喜歡○○了!○○這樣我可是會吃醋的!」「慘了,我是不是中邪了!○○~你是不是對我下了什麼符咒啊!。即便A女長期不予理會,潘老師仍在今年4月底邀約A女畢業後一起出國,並說:「不用考慮旅費」。A女三年來面對潘老師不斷追求,承受極大壓力,不得不於5月初向學校反應,學校的做法竟然是請家長簽署切結書,同意不予追究。
孰料潘老師並未因被學生投訴,而檢討自己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師專業倫理的騷擾行為,反而指控女學生「背叛」她,並繼續在Line群組中,以打工之名,邀約班上其他女學生於614日到18日,到高雄擔任她的全天候私人看護。

潘老師竟是性騷擾女學生的累犯,但該校多年來未通報、未處理
據查,這所國立高中早在多年前,就已知曉潘姓女老師曾涉嫌不當追求及猥褻女學生。但是,校方竟然是選擇隱匿,不通報、不調查、不解聘,致其他女學生繼續受害。潘老師多年來在校園內以「欣賞」為名性騷擾或不當追求女學生,已然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教師倫理,甚至不因為被拒絕或被學校知曉而停止,還繼續騷擾、邀約其他女學生到家中。這種把學校當作是自己獵豔場所的老師,就是不適任老師,學校應召開教評會解聘。而該校本身不通報、不處理,也是校園性侵害事件的共犯結構,應一併追究相關失職人等。

人本呼籲所有的受害人站出來舉發
我們主張:
一、潘老師所涉及的疑似性騷擾及性侵害案件於調查完畢後,學校應召開教評會綜合評議潘老師整體性騷擾、不當追求學生之不適任情狀,並予以解聘。
二、教育部應專案調查該校行政主管長期違法吃案的慣行,並予以嚴懲。現任督學梁榮財與該校校長是舊識,應迴避所有相關調查。
三、呼籲所有曾被老師性侵害、性騷擾的學生勇於站出來舉發,人本將提供義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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