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校門,失了人權? ──監察院應查辦台南市政府違法失職 人本教育基金會 2013 年校園現況問卷調查顯示:「五都」調查報告有關體罰部分,國小學童之體罰率,台南市( 33.1% )為第三高;國中學童體罰率,台南市( 33.8% )亦為最高。我們為此曾拜訪賴清德市長,當時的教育局專門委員說:台南市每年會舉辦生活問卷兩次、人權問卷一次。生活問卷是於三月時記名普查,十月時則不記名舉辦生活問卷和人權問卷。方式是學生上網填寫,但家長反應老師有誘導的情形,所以都說沒有體罰。我們則對賴市長說:「做這份問卷並不是要指責誰,只是希望有改變。」 然而,令我們失望的是,零體罰入教育基本法已滿 11 年,從 2013 年拜會賴清德市長以來,我們等了四年多,教育局只會問申訴家長「有沒有和解?」以粉飾太平,卻沒有改善體罰問題,台南體罰事件還是層出不窮,其中多起是嚴重的暴力攻擊,甚至連公立幼兒園老師也長期打小孩! 教育行政違法包庇體罰老師的結果,是受害學生不得不轉學,而施暴老師繼續留在學校任教。那麼下一個倒楣的學生,又會是誰家的孩子呢? 案件簡述: 代號 案件概述 學校處理 & 回應 教育局 社會局 A 國中 2017 年 4 月上游泳課時,乙生在岸邊跟同學講話,劉姓體育老師竟將手中壓克力點名板擲向學生,當場該生臉部血流如注,家人送醫後,左眼瞼縫了五針。 學校給教育局的報告稱:壓克力板是丟到地上,再彈起來打到眼睛下方,老師不是刻意的,這不是體罰。 學校原本決議不必懲處,經議員六月底在臉書發文披露後,考績會才決議記兩支申誡。 媽媽向教育局投訴,承辦人卻連媽媽的手機號碼都沒有記錄,前前後後連續詢問媽媽三次;事發兩個多月後, 教育局仍說還在等學校的文書通知。 人本發函後,教育局回函表示已記劉老師兩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