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世瑞校長: 暑假時,我們知悉了貴校於暑期課業輔導時,有教授下學期新進度之情形,且教授新進度之狀況直接登載於進度表。而實際上貴校上新進度的情形,不只一科、也不只一班。「課輔不得上新進度」之要求,教育部已宣導 11 年有餘,楊校長從事教育工作多年,不可能不知道。課輔上新進度有明顯的弊端:其一,學生擔心會跟不上進度,違背自己的意願參加,就損害了學生依法自由選擇的權利;其二,決定不參加課業輔導的學生,會因此沒有上到進度內容,受教育權因此受到損害。兩者,都會直接損害貴校學生權利,皆有悖於您保護貴校學生在教育場域之基本權不受侵害的責任。 在我們向教育局檢舉此情形後,貴校僅就例示的單一班級之兩科目進行處理,未徹底糾正此一普遍的情況,以至於校方約談的老師回到班上後,甚至向同學抱怨,也不只他在上新進度,為何只處理他?楊校長,課輔上新進度在貴校普遍的程度,不只這位老師清楚,恐怕您也很清楚,而且貴校同學也都明白您知道此狀況。校長您對此事的處置,實在是最壞的示範了,「被檢舉到哪裡就只處理到哪裡,就算知道其他缺失也裝作不知道。」盡顯公務員避事心態。 而貴校經上述事件後,仍未對課輔違反法規之狀況進行檢討。本學期開學當天,除未向學生表明得自由參加課輔,也不發放同意書徵詢學生參加之意願,就直接發收費通知;而且當天就開始上課輔,完全不讓學生有任何自由選擇之機會,再次違反法規。而且,這份收費通知上,也載明了「本通知單奉校長核可後正式實施」,顯然,貴校這個違規作為,您必須負上責任。 更有甚者,貴校在經檢舉後,不重新調查學生參加意願,只在學校網站放上「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不參加學期中課業輔導申請表」。這種做法,把原本的「自由參加」一變為「不參加要申請,由學校准駁」,不僅縮減學生自有選擇自由,更顯示貴校不願意面對錯誤而進行改正。而且,此「不參加申請表」中,最大的欄位就是要學生填具不參加理由,這也違背教育部在學期開始前就已宣導的「不得要求不參加課輔之學生敘明理由」。 楊校長,之所以談這麼多事件的處理,是因為這些過程中,孩子都在了解,我們的社會是怎麼運作的。而校方目前展現出來的,並不是站在要把課輔的實施導正,回到符合法規的狀況,而是盡可能地去去維護那些「課輔上新進度」「要求學生來上課輔」的違法情況。說實在話,我們當然知道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