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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以新罪行掩飾舊罪行?這是罪加一等,錯上加錯。柯市長切勿陷入舊官僚體制流沙。


請按此下載本案相關資料

20160711人本教育基金會暨蕭曉玲老師新聞稿



就在台北市廉政委員會蕭曉玲案報告出爐,建議撤銷解聘處分,而柯市長也定調本案為國家暴力之際,竟傳出北市府教育局再再聲稱本案在監察院已結案,並據此不理會柯市長及廉委會之決議。

在5月25日廉委會聽證會現場,當時提出調查報告並糾正北市府的錢林慧君前監察委員親自出席,作證本案之調查過程,並說明『並未結案』,因北市府未就被糾正事項提出改善事實,無法結案。(監察院糾正事項請參此http://iamhsiao.blogspot.tw/2013/03/blog-post_14.html),而根據本會在4月19日的截圖(附件一),也顯示,並未結案。是怎麼一回事,難道教育局竟敢自己說結案嗎? 

本會於7月7日聽聞教育局說法後,上監察院糾正案網詢查,赫然發現,本案竟突然顯示結案(附件二),荒謬的是無論是當事陳情人蕭曉玲老師,或是負責此案的錢林監察委員,都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沒有看過任何文件,皆渾然不知。這個教育局據以抵抗廉委會調查報告的所謂結案,到底是怎來的?究竟是誰下的令?結案依據又是什麼?


荒謬的還有,本案在監察院網站上的結案附件竟然是教育部在103年的回函?!這又是怎麼一回事?這個回函時間,錢林委員尚在職,並也曾就來函,回應北市府,要求繼續就糾正事項明確改善、回應,怎麼會這時候拿出來,作為結案附件?就那麼巧,之前沒結案,廉委會調查報告出來,就結案?而且是個不乾不淨的結案!

其他監察院糾正案的結案附件,必然有被糾正事項的改善情形,並經監察院認可,結案。然而,蕭案的糾正案結案附件,竟是不被錢林監察委員認可的回函。如此混淆是非!監察院如果不能確切說清楚,將再失公信,監察機關與被糾正機關糾纏在一起,對全體國民而言,是極大不幸!!

錢林前監委在聽聞本案竟已結案後曾去電監察院詢問,監察院回應委員:本案糾正(北市府)部分並未結案,結案的是教育部法令改善的部分,這部分當時並未提糾正而是請改善。

也就是,這是部分結案。糾正的部分,尚未結案。

監察院回應倘為真,請儘速公開聲明說明,並在網站上明確顯示,以昭公信,並不應留下縫隙,讓被糾正機關鑽營。同時,應徹查並說明事件始末。為什麼放上結案?經由什麼程序?簽核者為誰?為什麼是放上103年的回函?

這件事情非常嚴重。監察體系是否已崩壞,這將是指標。

教育局如果祈求本糾正案結案,唯一的方式是面對被糾正事項,確切改善,撤銷蕭老師的解聘處分。只是想欺瞞塗銷,那是不可能得到認同的,以新罪行掩飾舊罪行,這是罪加一等,錯上加錯!

柯市長面臨的,正是轉型正義的大議題,需要擔當,需要決心,需要視野,需要高度,還有要擺脫舊包袱束縛的創意!千萬不要為過去的不義犧牲政治生命,更不要讓即將出現的是非淹沒在舊體系的流沙裡。要站對位置,讓社會大眾重拾信心。辛苦既已承擔至此,千萬不要功虧一簣。要爭取的是台灣的春秋未來,不得不慎!

【前大法官許宗力表示「本案撤銷解聘處分,這是OK的。」】

更新:監察院已於網頁上將本案改回「尚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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