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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1公開函--要求教育部就國北教大實小體罰案進行函釋,遏止變相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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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請點此閱覽記者會影音資料 20161018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教育基本法通過零體罰立法已經十年了,澎湖難道是法外之地?這就是政府提供的「國民義務教育」嗎? 以下是我們訪查的澎湖縣中正國中教育現場內容: 一、       李姓數學女老師用熱融膠棒打學生手心。 二、       陳姓數學女老師會抓學生頭髮、以拳頭搥學生肚子。 三、       自然科男老師用整束熱熔膠棒打學生手心及頭部。 四、       葉主任的體育課一律先跑操場 ,男生 1600m 、女生 800m ,即便有氣喘也要帶著藥跑。家長 非常不解,問:有必要跑成這樣嗎? 五、       國一許姓導師是 104 年澎湖縣資深優良教師 表揚對象: * 大量罰寫 :英文小考標準是 100 分,否則罰寫單字 50-100 遍;放學後留學生補   考,若補考沒過罰寫加倍。考試考不好也要罰寫考卷 3 遍。 * 長期、長時間罰站 :罰寫沒完成,要罰站整天、整週、或連續站到學期末; 制服、   運動服穿錯,也要罰站整天。 罰站是從早自修站到放學,除上課時間罰站,下課   和午休時間要繼續罰寫,孩子僅有午餐時間能短暫休息。 * 處罰起立蹲下 500 到 6000 下 :罰寫未寫完或英文課文背不出來,就被體罰起立   蹲下,做的時候要報數,否則不算數。某學生做完 6000 下後,當天下午請假回   家,隔天仍無法上學,繼續請假。 * 反省單 :段考考不好要寫反省單(貼在聯絡簿)。 * 搜書包 :指控學生書包有違禁品,任意搜書包。 * 大量考試、未依課表上課 * 教唆偽造班會記錄 :沒有開班會,卻教唆學生幹部偽造會議紀錄交差。       家長只能忍耐或轉學? A 生家長發現孩子每天放學還來不及吃飯就趴在桌前寫功課,寫到...

20180709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大獨裁者,退散!把孩子從惡魔教室解救出來

大獨裁者,退散! 把孩子從惡魔教室解救出來 二重國小許○華老師的「惡魔教室」 本會接獲申訴,二重國小一年○班某位家長因為孩子回家後,開始有焦慮的症狀,睡覺會做噩夢,怕被叫去「面壁」 ( 面對牆壁罰站 ) ,也曾聽過孩子提到班導許老師會要全班一起笑某個同學,或罵某個同學,甚至開始會用非常不客氣的語氣指責家人。家長聽聞該學區有家長提過許師教學「像希特勒帶兵一樣」; 4/30 號晚上,孩子回家跟家長說某個同學帶早餐去學校吃,吃不下後收著,許老師叫他吃完,該同學說「媽媽說吃不完帶回來吃」,許師說「甚麼都媽媽、甚麼都媽媽,在學校要聽老師的」,該同學吃完就去廁所吐了,老師生氣叫他把吐的擦乾淨,當他回到教室,許老師對著全班說他裝吐、裝可憐。於是家長開始錄音蒐證。而錄音內容讓家長驚覺許師帶班風格已嚴重影響小一學生之身心健康。 每天早自習時間,一年○班總是非常安靜,縱使老師不在班上。這樣「自制」的秩序感,相較於大多數小一教室鬧哄哄的生命力,非常奇特,甚至可說是怪異。我們透過小孩的身心壓力症狀及教室現場錄音,才得知這是該班導師許老師長期以「權威」建立一個「惡魔教室」。許老師用「不要害許老師」、「害一年○班」、「老師很辛苦」勒索恐嚇學生,甚至建立讓學生彼此糾察、用全班公審的方式來審訊不聽話的學生、獎賞聽話的學生。每當許老師羞辱或嘲笑某個同學時,此起彼落的附和 ( 太可惡、不要把許老師當傻瓜;跟著許師罵某些學生是苦瓜臉 ) 、討好 ( 「許老師,你好漂亮」、「許老師,你辛苦了」 ) ,許老師透過建立嚴密管控的威權,讓她成為該班的「獨裁者」,只要他一聲令下,該班許多學生就會執行他的意旨,甚至造成學生說出「 你想死去死,不要害到我們就好…你想死好讓你去死 」等惡毒的語言。 ( 詳見附件一,錄音截錄文字檔 ) 教育裡不能讓大獨裁者存在 美國加州帕羅奧圖市高中老師 朗‧瓊斯 (Ron Jones) 多年前在他的歷史課做一個「原始法西斯運動」實驗,該實驗在 2008 年改編「惡魔教室」。他為了回答學生的一個問題:「德國人民怎麼可以宣稱對猶太人屠殺一無所知 ? 」,為了探究這個問題,他在學校實行為期五天的實驗,僅僅四天他就在課堂間建立了一個奉守紀律、團結、行動 ( 忠誠與告密 ) 、榮譽為首要目標的團體,最後一天他公布了他的實驗,並且為大家說明當規則取代理性時,法西...

20161019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杜絕體罰,落實教育,2016校園體罰問卷報告記者會

    問卷報告相關資料請點此處閱覽 20161019 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杜絕體罰 落實教育 2016 校園體罰問卷報告記者會 2006 年我國修正教育基本法,宣示不得對學生為任何體罰; 2014 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正式宣示我國實施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健全兒少身心,保障兒少權利,建構一個「無暴力的教育環境」,是兒童身心能獲健全發展的重要前提。為此,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也在 2006 年出版「正向管教法」,協助老師戒斷體罰,摒棄負向管理管教。 然而,在這些宣示下,台灣國中小校園到底改變了多少?兒童人權已經可以在我們的校園裡得到明確的保障,合理的尊重了嗎? 從今年的問卷報告,以及 2012 年全國校園問卷報告的對照,我們發現: 一、 校園體罰     (一) 今年有三成五的國中生( 35.4 %)與二成七的國小生( 27.8 %)在學校被體罰。國中體罰率比 2012 年升高將近 5 個百分點。國小體罰率上升近 3 個百分點。     (二) 有二成的國中生、一成的國小學生仍被罰交互蹲跳、起立蹲下等這種可能會導致生命危險的體罰動作。     (三) 有高達九成的國中小有體罰的現象,相當於體罰幾乎是我國每個校園裡皆可目睹的普遍狀況,縱使只有零星老師進行體罰,體罰的威脅仍存在幾乎每一所學校裡,零體罰完全沒有真正落實於校園。 二、 不准下課     (一) 今年有高達八成的國小學生有被罰過,或看過同學被罰過不准下課。有超過 4 成的國小學生曾被處罰過不准下課。     (二) (二)全國有超過一成的國小學生被罰過整天不能下課。而有超過3%的國小學生被罰超過一個禮拜整天不能下課,相當於我國約有三萬多個國小學生曾被罰一個禮拜以上「整天不能下課」,且竟然有超過九千個國小學生是被罰整學期「整天不能下課」。     (三) 全國被罰不准下課且不能上廁所的國小學生的比率有 1.6% ,相當於全國約有 1 萬 9 千多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