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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新聞稿--解聘政治校長-學生不能成為政治工具

20160108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解聘政治校長-學生不能成為政治工具
報載「新北市莊敬高職,前(6)日為迎接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掃街車隊,竟要管樂隊學生雨天擠在小吃店熱鍋前演奏,結果因為店家炒辣椒,學生被嗆得無法吹奏,吹奏得2266。學生投訴媒體,校董竟然要罰學生每天中午在校門吹樂器。校方出面否認有懲處,只是希望增加曝光
學校安排學生活動,皆應具備教育意義,為了增加曝光而利用學生,不僅毫無正當性,此種把學生作為工具而非學習的主體的想法與做法,完全與教育背道而馳。本會於1/8日下午致電該校校長林淑貴,該校校長稱「只要有貴賓來訪都會迎接」,學生學習權利何在?難道辦學只有增加學校曝光以及討好權貴?一校之長竟如此看待「教育」,令人質疑該校辦學目的何在?
經查,朱立倫車隊當日掃街時間為上午,迎賓表演安排在學生上課時間,也明顯侵害了學生受教權。校長在電話中推託「此為家長會之安排」,試問在上課期間,家長會難道能不經校方及任課老師同意隨意安排課程內容?倘若為真,則該校行政管理必然存在重大缺陷,如果家長會可以任意指使學生從事與教學無關之行為,學生安全與受教權如何保障?
按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第一、二項之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該校不只讓學生演奏歡迎朱立倫車隊,隨後竟傳出該校董事長王傳亮以不滿意表演而揚言處罰學生。如果學生表演不是受該校高層之命令,該校董事長何以如此關注表演狀況?再者,學校董事長並非教師,對學生並無輔導管教之權限與專業。且私校董事長的意見對該校老師而言,必然會產生壓力,更應該尊重教學專業避免任意介入,避免對學生造成「只要有權力就可以無視專業意見介入教學」的不良示範。
私立莊敬高職把學生當作迎賓工具,教育局於受訪時竟只表示「私校人員仍應遵守行政中立原則,已請校方檢討。」,隻字不提該校侵犯學生受教權、把學生當作政治工具、侵害學生表意自由之種種違法。身為教育主管機關,是對於該校之嚴重違法毫無意識,還是認同該校把學生當作迎賓工具,來為請假競選總統之朱市長演奏助選?

倘非如此,請教育局對於莊敬高職之上述違法,依法查處,並就該校校長嚴重違法教育法令,依私立學校法第43條第二項之規定,逕予解聘,並指派適當人員,於重新遴聘之合格校長就職前,暫代校長職務。以確保學生之受教權及表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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