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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6新聞稿--暴力老師,離開校園!

                  暴力老師,離開校園!
一個孩子送去學校,
11/20第四次帶傷著腫的頭回來,背有傷痕,
11/23學校線上通報社會局,
11/25至今都未入學
我不懂,要被打幾次,打到死嗎?

收到學校的調查報告了
明知道結果會是這樣
但我還是難過到放聲大哭
我想,我能料到,也相信了人原來可以如此違心

要一個真相?有這麼難嗎?
要一個平安?有這麼難嗎?
我不夠包容嗎?打了N次,要被打死嗎?
對啊!被蛇咬,會怕蛇,但請問他怎逃,他很沒膽的,
老師說你是我學生,我愛你,才會打你,在教你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我只能躲廁所哭,好累喔!抗的好累,學校要孩子舉證,我不知道要他怎舉證

真是心力交瘁,孩子每晚都無法入睡,瘦到一摸都是骨頭
我擔心他到我也不敢睡
創傷症候群
出現睡眠障礙,飲食障礙
如果孩子有錯,錯在一身病引起
如果孩子有錯,錯在我把他生下來

我要的是什麼,很簡單,孩子平安、快樂的上下學,親師間互相引導孩子走向正確的路,而不是等到哪天,家長去學校收屍,難道學校聽不到家長的聲音嗎?

我只想保護我的孩子,為我孩子發聲,因為我不想去收屍,我會怕
(以上出自一位中度智障生媽媽最近一個月的日記)
這是一位把孩子送到某國立啟智學校就讀的媽媽的心聲。
他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拔長大,為了孩子將來有更好的發展,送孩子讀啟智學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他擔心孩子在這一個月來瘦得只剩一把骨頭,兩人都無法入睡呢?
據查,該生因動作比較慢,自國中一年級上學期末起,即被趙姓導師長期暴力對待,分述如下:
踹膝蓋
國一上學期末,趙老師以腳踹孩子,導致孩子膝蓋淤青。

拖到廁所打
趙老師經常利用另一位導師離開教室時,把孩子拖到教室的廁所內,以棍子或手打該生身體。

搥胸口
以拳頭搥打孩子左前胸。特教資源有限,媽媽為了保護孩子不要繼續被搥胸口,媽媽教孩子「對老師說有心臟病」想以言語方式保護自己,沒想到換回來的卻是「你有心臟病干我什麼事?」繼續打孩子左胸口,孩子事後因胸痛就醫。

勒脖子
國一時,老師掐孩子成傷,有半圈勒痕。媽媽看到立即照相存證,孩子跟趙老師說媽媽有拍受傷照,趙老師便要求他回去把照片刪掉,否則要打他。孩子回家後便把照片刪掉。國二時,老師再度掐孩子脖子導致喉結紅腫。孩子跟趙老師說掐脖子會死掉,老師回答:要你死就對了。

扯破衣服、推孩子撞牆壁
20131120日在電腦教室外,秦生再度被老師拉破衣領及紐扣、推撞牆壁,導致頭枕部及背部受傷。

旁觀者見死不救?
孩子表示,很多同學跟助理教師都有看到他被打,但都不會阻止。孩子長期受暴,出現創傷,吃不下也睡不著,體重遽降,並一再重覆陳述被打過程,擔心沒有人會相信他。

學校的對待方式已經讓孩子身心嚴重受創,難怪媽媽擔心孩子會成為一具冰冷的遺體!之前雖然多次反應無效,這次忍無可忍要求學校一定要積極處理。可是,調查報告不但缺乏受害孩子的訪談紀錄,不取信家長提供之具體證物,又說監視器沒拍到施暴角落;即便調查中曾觸摸孩子後腦,確認有浮腫現象,最後卻以證據不足為由,認定老師只是「手拍額頭和推肩膀,並沒有體罰」,因此不必懲處。然而,調查報告又說:趙老師與孩子不宜在一起,建議將老師調為科老師,顯然十分矛盾!

教育基本法第8條明文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特教學校之教師應本於特教專業教育特教生,但老師之暴力及恐嚇行為,已嚴重傷害秦生之身心健康及發展,我們呼籲:
一、學校不能成為暴力老師的幫兇,學校有責任解聘暴力老師,還給特教生安全的就學環境。
二、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應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立虐童罰單。
三、教育部應立即督導學校還原事實真相,並向社會大眾具體說明如何確保特教學生之受教權及教育品質。
 
人本基金會除了追究老師的行政責任之外,並陪同受害學生家長前往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趙老師傷害、恐嚇及妨害幼童發育罪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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