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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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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8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

拯救小孩,請解聘體罰教師!




教育基本法通過零體罰立法已經十年了,澎湖難道是法外之地?這就是政府提供的「國民義務教育」嗎?以下是我們訪查的澎湖縣中正國中教育現場內容:
一、      李姓數學女老師用熱融膠棒打學生手心。
二、      陳姓數學女老師會抓學生頭髮、以拳頭搥學生肚子。
三、      自然科男老師用整束熱熔膠棒打學生手心及頭部。
四、      葉主任的體育課一律先跑操場,男生1600m、女生800m,即便有氣喘也要帶著藥跑。家長非常不解,問:有必要跑成這樣嗎?
五、      國一許姓導師是104年澎湖縣資深優良教師表揚對象:
大量罰寫:英文小考標準是100分,否則罰寫單字50-100遍;放學後留學生補
  考,若補考沒過罰寫加倍。考試考不好也要罰寫考卷3遍。
長期、長時間罰站:罰寫沒完成,要罰站整天、整週、或連續站到學期末;制服、
  運動服穿錯,也要罰站整天。罰站是從早自修站到放學,除上課時間罰站,下課
  和午休時間要繼續罰寫,孩子僅有午餐時間能短暫休息。
處罰起立蹲下5006000:罰寫未寫完或英文課文背不出來,就被體罰起立
  蹲下,做的時候要報數,否則不算數。某學生做完6000下後,當天下午請假回
  家,隔天仍無法上學,繼續請假。
反省單:段考考不好要寫反省單(貼在聯絡簿)。
搜書包:指控學生書包有違禁品,任意搜書包。
大量考試、未依課表上課
教唆偽造班會記錄:沒有開班會,卻教唆學生幹部偽造會議紀錄交差。
     
家長只能忍耐或轉學?
A生家長發現孩子每天放學還來不及吃飯就趴在桌前寫功課,寫到就寢時間仍無法完成,到校找許老師溝通時,發現孩子不是在寫功課、就是罰寫或抽背英文,沒有下課時間;多次向許老師反應無效,國一上學期就轉學。

B生家長開學即向許老師表達B生有氣喘病史,許老師仍對B生多次整天罰站,導致B生臉色發白、嘴唇發紫、腳軟發抖、全身冒汗,因而請病假回家;回家後無法走路必須用爬的方式前進;也曾身體不適送急診。家長跟學校反應無效,國一上學期末轉學。

C生家長曾拜託民意代表向學校反應許老師的情況,該代表提醒前任校長:「老師要量力而為,注意學生能否承受。」校長回覆:會處理。但老師並未改善,繼續體罰。C生長期被罰寫導致長期睡眠不足、在連續一週的整天罰站後,體力不支,同學們看到他的臉及嘴唇很蒼白,便告訴許老師,希望老師讓C生坐下休息,但許老師完全不予理會C生繼續被罰站整天,直到5月中到海軍醫院就醫,5月底再急診、驗血,發現白血球指數過高,隔天轉診高雄;高雄榮民總醫院診斷為:急性淋巴芽球性白血病 (即血癌)
學校怎麼說?
諸多家長多次向學校反應都無效;C生家長在孩子病倒後向地方報投訴,根據澎湖時報報導,前校長(甫退休)說:「老師認真、熱誠,絕非冷血。」這句話的背後意思難道是說:不體罰的老師都不認真、不熱誠嗎?家長送孩子到學校接受國民義務教育,不是來接受傷害的;學校愧疚都來不及了,竟然還厚顏護短!

孩子怎麼說?-只是上個學,怎麼會被整成這樣?
B生說:「老師說:要撐到不行撐,才能回家。」所以他都乖乖站到撐不住了,才通知家長來;回家後常因腳痠無法走路、只能在地上爬行,還得哭著繼續寫罰寫。上學期末轉學後適應良好,B生還問媽媽:「可以把那些同學都轉學嗎?他們好可憐!」

C生每晚除了作業,還有寫不完的罰寫。他曾多次在聯絡簿反應:「功課一大堆、加了罰寫就沒鬥志了,每次考試沒過就要罰寫,我都快要瘋掉了」、「罰寫一大堆,寫到三更半夜還沒寫完」、「寫到天亮要上學了,功課還沒寫完…繼續這樣下去,我還沒成年,肝就先壞掉了,難道這世界上沒有比讀書更重要的事嗎?」許老師回:「所以你要努力讓自己考試通過」、「你得先當負責任的學生,把課業念好,自然罰寫就少」。C生住院後曾說:「你們叫我來讀書,結果竟然是來整我。」

學校長期默許老師違法,難道沒有責任?該反省的又是誰?
我們要問:
這所國中怎麼了?這麼多學生整天罰站、上千次的起立蹲下要做多久才做得完,校長、主任和其他老師為什麼都視而不見?難道已經習以為常?你們真的不擔心體罰導致有生命危險的橫紋肌溶解症嗎?
如果老師只會罰寫、罰站、處罰起立蹲下、叫學生寫反省單,請問:「老師的教育專業在哪裡?」老師如果沒有教育專業與反省能力,卻很認真、熱誠(套句校長的話),對學生而言只是更大的災難!因為學生的壓力更大,更無處可逃。

許老師的種種行為嚴重違反《教育基本法》、《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以及《教師法》。但是,學生的求救、家長的溝通、民代的反應、學生就醫及轉學等事實,都無法促使學校停止許老師的暴力行為;即便教育處查證屬實,學校考績會也不過記個申誡就結案了,只能算家長倒楣嗎?學校主管及監督機關難道不用負責嗎?

要教育、不要傷害
為了讓澎湖的學生上學時可免於恐懼、免於被學校傷害,享有教學正常化的教育環境,我們訴求:
*中正國中應立即召開教評會,解聘體罰學生並造成身心嚴重傷害的許老師。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一、退回中正國中考績會對許老師的申誡處分、不予核備。
二、全面清查中正國中許老師及其他老師體罰及不當管教事件,移送教評會懲處。
三、凡涉及體罰及不當管教申訴的教職員均不得擔任教評會及考績會成員,以免師
   師相護,以打破校園內的共犯結構。
四、積極追究督學、歷任校長及主任督導不周的行政責任。
*澎湖縣政府社會處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許老師開罰,並追究相關人員疏失。



相關法律條文:
教育基本法 第8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二十二、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
教師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
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每日累計不得超過兩小時。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49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教師法 第14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留言

  1. 可以说我没有同理心但是“兒子罰寫作業寫到天亮還沒寫完,一學期累積二十本” 所以孩子不读书宁愿受罚都是老师的错?个人是赞成体罚,但是不是严重伤害伤害那种,很多家长把孩子丢给学校然后不管什么事情发生都怪学校老师,如果是私立要付钱的更是夸张。但是很多时候孩子发生行为偏差都是家里出了问题。可能这孩子因为患病在未被诊断前就影响其健康与学习难道母亲未察觉?还有如果真是不满老师的处罚方式为何等到孩子患癌后才投诉?现在如果连罚写都不能请家长自己做老师,因为你觉得最棒的孩子你最懂最最可以沟通。最后请拿出科学根据证明老师的体罚造成血癌,不然支持学校老师提告毁谤。标题提到恐怖教师我看最恐怖是这记者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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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你要關心一下說話的邏輯。「罰寫到天亮」代表很願意寫,也做得刻苦了,這跟「不讀書寧願受罰」是相矛盾的,你這種不講邏輯的狀況,跟只靠教條式的填鴨教育,或是處罰不教導的這種學校環境,有很大的關係。
      其次,你如何證明處罰有利於學習?說理或數據皆可,請示著論述看看,當然,也請注意邏輯。
      再者,通篇新聞稿中,哪裡有說到「體罰造成血癌」?把別人沒說的話硬塞到別人嘴巴裡,實在是很不文明的行為,請再稍微謹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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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还请你们组织多栽培爱心老师以弥补你们踢走的老师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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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務實的說,本國老師的職缺尚不足以滿足待職中的老師,而有能力不使用體罰,而能利用正常的教學方法的老師,在台灣也已經不在少數了,實在是個擇優汰劣的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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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打簡體字的大陸人。這是中華民國內部事宜,不需要你們指教。有時間先把自己的屁股擦乾淨。

    因為沒有調查過,所以不敢隨便批評。

    但是,處罰如果如上面所述,那就不行了。不管學生犯了多大的錯,這樣的處罰都是過當的。如果學生真的壞到無可救藥,麻煩報警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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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文中C生家長表示到高雄榮總確診為血癌那一段文字,不知道是否貴基金會有意為之,從脈絡上看起來就是暗指長期體罰導致血癌,如果貴基金會是轉述家長所言,那是否應該至少幫助家長弄清楚血癌的成因,而不是放上如此啟人疑竇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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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們要訴說的是,學生即使當時尚未確診,但已經有明顯身體狀況欠佳的情形,班上同學都有觀察到,但這位老師依然用很強烈的方式體罰,這可以看出老師對孩子安全上的輕視。
      說實在話,整段並沒有用任何字詞明示或暗示您所說的「長期體罰造成血癌」,這點從您無從引用任何文字作為證據支持您的論述,更可以顯見我們沒有這樣的意思。我們是要描述一個事實:即使孩子身體明顯可以看出狀況不佳,但老師還是長期強烈地進行體罰,這是應該要認真檢討的事情,我們非說清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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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樣的敘述確實會造成誤會,從貴基金會的新聞稿被各媒體引述後網友們的反應即可窺知一二。另外6000下的起立蹲下也很令人懷疑,扣除上課時間,就算加上下課吃飯與午休也不到三小時,要如何完成6000下?然後完成6000下後竟然還能走路?姑且不論有沒有做這種要求的腦殘老師,我想應該沒有能夠完成的超人學生,貴基金會的敘述是否有誇大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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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是個邏輯的問題,做不完不代表該師沒有這樣要求學生。而且確實也有發生學生沒有辦法正常走路需要爬行或他人攙扶的狀況,這一點與您的猜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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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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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第一行漏字補充:該生做完6000下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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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已經發了幾十次的文章還是發不上去,到底是系統問題還是被貴基金會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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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貴基金會的新聞稿寫的是該生做完6000下之後喔,我想這不是邏輯問題了吧~其實您也不必再費心解釋,依教育現場實際狀況推論,這6000下大概是累積來的,可能是好幾個月總共做了6000下,學生最喜歡這麼說,實際上有腦袋的人都知道,如果一天做完6000下大概不太可能還能被攙扶著走路,私下問過某些貴基金會的成員也覺得這數字有點誇張。你們對孩子的關心值得讚許,但為了新聞效果而誇大或刻意模糊說明則不是教育人該有的作為,以上意見供貴基金會參考。
    ps.這篇文章發了好幾次還發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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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請問貴基金會有打算處理留言消失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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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嗨~抱歉我剛剛才看到
      因為我還有其他業務沒辦法一直顧著這邊
      這個被系統判斷成垃圾訊息的問題啊
      建議登入google帳號比較不容易被判斷成垃圾訊息
      我剛剛請我同事測試過了
      有登入的話比較不會發生這個問題
      因為我們沒有錢買付費的企業方案
      所以沒辦法直接跟google做諮詢
      如果是很急的訊息需要我們幫忙快速處理
      可以在上班時間撥打02-23670151轉188找陳秘書

      我先幫你復原相同發言的最後一篇喔

      刪除
    2. 我剛剛看過系統的狀況了,你好像是原先發過一篇留言,然後你自己刪除了。然後之後發的類似的留言開始被系統判斷成重複發言,所以才會導致一直被擋。我這裡看到的訊息是Unknown2016年11月9日 上午10:21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我剛剛寫信跟google反應了這個問題,你也可以反應一下(畢竟你比較知道大概的狀況),感謝你留言討論喔,下次遇到一樣的問題可以打給我處理。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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